作者uilmas1 (品味寂寞入迷中)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申訴] KMT版因浸不了版主水桶就合法了
時間Fri Oct 13 00:35:41 2006
※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3132 m 10/08 Iamaidiot R: [問題] 貪腐扁在KMT版合法嗎?
: 3133 m 10/08 Iamaidiot R: [問題] 貪腐扁在KMT版合法嗎?
: 關於您提到的事情
: 組務已於八號在本板發文且標記起來以提醒該板板主群注意並記得回覆
: 目前組務正在等待該板板主群的回答
我是還沒有和另外兩位板主討論過
我是在想小組長的意見真要我們補執行處罰嗎?
我是想實質意義和問題有多少
其實仔細去看
除了其他版主事先無法判定是否有能力執行處罰而未公告處罰外
也就是說被水桶的另一位版主只能以自我約束
實質意義因此有些疑問
其次, 版主權利義務是否與一般版眾相同也是問題
因為版主權利與義務規範應與版眾不同
版主已經有盡義務整理版務, 雖有刪文和水桶的權利, 但也有相對被申訴處罰的義務
權利義務相對性已經在對價上不太合理
而且, 要求 A版主處罰 B版主是否也應該先訂定規則公告再執行也才比較符合公平原則
否則也是為難其他版主, 甚至影響版主間的合作默契, 個人認為值得爭議
(因為例如發放小版主獎金都是要所有版主覆議等等)
我個人建議是
這次以 V版主自提處罰或其他替代方式(例如繳罰款)
而非請另外的版主公告處罰 V版主
同時我們也以之前小組長公告的處理結果
(即若 B版主違反版規時, A版主可依版規處罰 B版主, B版主必須尊重)
納入 KMT 新版規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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