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ndera (嗯)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申訴] 申訴a-bian版主 taligent
時間Tue Aug 8 22:29:28 2006
※ 引述《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之銘言:
: ※ 引述《pondera (嗯)》之銘言:
: : 板主竟然還敢說18233篇 我只說精神不好就被浸水桶
: : 原文原po 跟我一樣 指涉泛藍民眾 用的是更嚴重字眼 "精神崩潰"
: 原 po 提到 2000 跟 2004 年
: 所指泛藍群眾顯係參與總統府前集結活動的群眾
: 而非如你推文針對看板的其他使用者
依你的邏輯 我看了覺得被挑釁了 鄉信其他泛藍朋友也是
另外上一篇說我推檢舉文
可是我是被檢舉人 推檢舉文不行嗎?
只能回應我被檢舉的文 不能推 是這樣?
: : 同樣在同一篇 為何板主主動浸我 卻沒有主動浸原po
: : 講精神不好被浸水桶 為何講精神崩潰的沒事
: : 更何況原po po的是一篇文 我只是po推文
: : 請問是何道理
: 理由如前
: : 我檢舉別人的案18831篇 板主都還沒管
: 你的檢舉文是 8/5 發表的
: 目前處理進度為 8/4 今晚應可處理到你的檢舉文
: : 沒人檢舉我 我的程度也沒挑釁到誰 也沒人因此回我文
: 處理檢舉文時 扁板板務會找出並檢視被檢舉的文章與下方的推文
: 及檢舉文的內容與是否有非相關人等推檢舉文
: 是否有人檢舉並不是唯一的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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