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aidiot (神經病)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申訴] ma19試閱einstean版濫權
時間Thu Jul 27 09:50:00 2006
※ 引述《wetteland ()》之銘言:
: ※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 推 ginshop:你取藝名啦? 218.167.186.128 07/24 12:26
: : 推 wetteland:樓上那為對人不對事的仁兄,看來推理能力 220.133.8.80 07/24 21:52
: : → wetteland:很糟,腦海內只充斥著想將人貼標籤的想法 220.133.8.80 07/24 21:53
: : → wetteland:常修是常修,我是我,我跟他文章都很多 220.133.8.80 07/24 21:54
: : → wetteland:多看幾篇應該就知道我們不同人 220.133.8.80 07/24 21:55
: : → wetteland:再者,文中照片攝於1992,閣下認為當時的 220.133.8.80 07/24 21:56
: : → wetteland:我,有那個能力在臺北拍東和禪寺嗎??? 220.133.8.80 07/24 21:56
: : → wetteland:由此可見,某人已經被意識型態衝昏頭 220.133.8.80 07/24 21:57
: : → wetteland:逢我必反而喪失最基本的推理能力 220.133.8.80 07/24 21:58
: : → wetteland:不由得令人覺得可笑又感慨 220.133.8.80 07/24 21:58
: : 因找不到原文,ginshop的推文據組務的推斷應該是在諷刺wetteland轉錄文章裡的具名
: : 而wetteland的推文很明顯是在針對ginshop做反擊
: : 雙方都已進入對人不對事的狀態,但並未太嚴重地互相攻訐
: ^^^^^^^^^^^^^^^^^^^^
: : 雖說兩者情節相似,只是考慮到wetteland在馬板的種種紀錄...
: : 組務對einstean板主給予wetteland較重處罰的考量不會有太大異議
: 明明不算人身攻擊,
: 你姑息e板這種嚴重雙重標準之行為,
: 較重處罰的考量不會有太大異議????
: 我沒人身攻擊還因此被永久水桶,
: 這只是「較重處罰」而已?
: 小組長不要因為g是你好友,
: 就作出這種可笑的決策。
: 你既然已經說這「未太嚴重地互相攻訐」
: 那e的處置跟本不成立。
: wetteland在馬板的種種紀錄,
: 我重新出來後有啥在馬板的種種紀錄?
: 小組長已經預設立場,
: 顯屬嚴重不當。
: : ...但若板主連這樣的言論都要給予已有警告計點意味的處置
: 連你自己都認為不妥,
: 而且這樣已經直接侵犯本人權益,
: 小組長只為了維持皇城內的和氣,
: 寧願犧牲其他人權益,
: 令人心寒。
: : 組務必須在這邊重申已數次公開或私下說過的話:
: : 麻煩板主群為貴板即將到來的檢舉潮做好準備
: : 越嚴的執法標準及越細的板規罰則越會壓縮板主所能拿捏的彈性空間
: : 屆時光是使用者要求標準一致化的的聲浪就會浪費掉貴板板主們不少時間
1
麻煩自己到政治板置底文章看看Attacking the Person的定義及中文翻譯
一個在馬板不管文章是否有內容直接問人家是否換了筆名
另一個在同篇文章下推了一大堆東西講發問者怎樣怎樣
針對對方個人而非針對討論內文來打著無意義嘴砲就是彼此人身攻擊
該否處罰只看板主認為這情形是否夠嚴重
有的板要罵了髒話才算數,但有的板只要講個爛字就會抓
只要板主的標準保持一貫,我就不干涉
2
板務判定的寬嚴屬於板主權限,在無重大雙重標準事件出現時小組長無權干預
這系列爭執中我已在前面的回文提醒馬板e板主兩件事
a.要採高標準要求的話日後會在板務申訴上耗掉不少時間
b.在時間點接近的事件裡他已出現雙重標準的行為且其他板主未幫忙糾正,麻煩改進
這應該可以回應閣下指控的包庇問題
3
請勿模糊焦點,閣下並非因為單一文章違規而被判永久水桶
閣下之前因開分身鬧板被馬板判處永久水桶,被放出水桶後又遭受一次勸告處置
加上這一次被板主認定犯規,所以閣下獲得犯滿畢業的紅牌禮遇
如果馬板板主日後都維持這種高標準治板方式,閣下的水桶自然毫無疑慮
但若他們考慮改採較具彈性的作法,我自然會請他們考慮改判
請閣下在出面抗議前先靜待板主群回應
4
所謂的根據紀錄一言...
不管從水桶區放出來後怎樣怎樣,閣下曾以扁板板主之尊開分身鬧馬板是不爭的事實
就算r板主從水桶假釋閣下,閣下在馬板的轉貼新聞及眉批對於該板討論也沒什麼正面助益
這就是基於閣下對馬板(或說是馬板主題)一貫的不友善立場所說的根據紀錄一言之由來
閣下固有發言權益,該板板眾一樣享有不被低品質發言干擾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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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要請馬板板主群記得考慮如何處理我在先前回應裡列舉的兩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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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過你唷y^_^y
但是...請不要再出現在我夢裏了
夢見你讓我真的覺得很幸福
可是...夢裏多幸福,醒來之後就多孤獨
不過,還是要謝謝那段日子你給我的笑容跟謝謝你給我這場好夢
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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