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jackor ( )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申訴] ma19試閱einstean版濫權
時間Wed Jul 26 18:04:09 2006
※ 引述《einstean (台北捷運世界一流)》之銘言:
: ※ 引述《HYL (@Bay Area)》之銘言:
: : So? 有 m沒懲罰,同時你也有推文認定該文板規邊緣不罰。所以就別
: : 又翻來覆去了好嗎?說法可否統一一下。不要等會有人把文章轉過來
: : 你又回去開罰單了
: 我講的是一般性的原則,至於板友是否違規以個案來認定。
: : 閣下這種做法不只對你所不滿意的顏色網友不滿,對你所支持的網友
: : 也不竟公平。執法重一致性、一慣性,同一案例可以不經辯論解釋,
: : 就對判決一改再改,請問版友該如何拿捏版主的好球帶?
: 所以你是希望馬板禁止討論板務,有問題通通丟組務嗎?
: 我就板友提出的解釋來決定是否更改判決,這樣有什麼問題?
: : 至於噓文,那就更可笑了,7/14號你所公告置底的版規中還寫明了本板
: : 開放噓文,雖然你在7/15公告變更,經過了十來天,也不見你去修改置
: : 底板規。短短見習數週,就可以有自相茅盾的狀況,那就好笑了。
: 這個我沒有注意到,已經進行修正。
真是好個謝謝指教的典範
一切依法行政都是依自己心中的那部法
真不愧為馬版的模範
上回票選版主你就因版友對你做風疑慮所以超低票落選
雖然這回你回鍋想當版主 雖然在ptt法規並無違反 但道德上你真做的下去
也真是嘆為觀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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