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ptai2000 (四處遊走)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申訴] 扁版第18183篇處理不當
時間Thu May 4 00:53:58 2006
※ 引述《joeyptt》之銘言:
: 得確有點一罪兩罰的味道 同時版主的自由心證
: 由12小時到2個月 範圍太廣 這很容易拿來打擊
: 不同政治立場的網友 建議i版主 在這一次事情後
: 想一個較明確的版規 或是對禁水涌的長短有更明確
: 的說明
: 而且怎樣會同時被禁水桶又刪文 什麼樣子只刪文
: 並在公告時 一併說明被刪文及禁水桶為佳
我也蠻好奇怪,到底扁版的版主是怎麼自由心證,
像我被taligent水桶,而且沒有公告讓我有機會答辯(我只用見笑轉生氣的推文),
但像lovesuzu的文章用詞,罵人人形動物...等等一堆很難聽的話(你們可以去查看),
都還會公告,讓lovesuzu有機會可以答辯,
於是我就寫信給taligent,問他為什麼寫很難聽的話還有機會可以答辯,
我卻沒有機會,我的用詞比lovesuzu算是好多了,卻直接水桶,
結果taligent回信說,依照過去的慣例會公告一天,
不過taligent可能是因為我在質疑吧,公告不到一天,就把人家水桶了!
於是我又寫信問他,為什麼我是直接水桶,你就給他一天公告的時間,
而且你說要給人家一天的時間公告,結果不到一天就把人家水桶,
你的判決立場是什麼,結果一直得不到正面的回應,
mail來回幾次,到後來,就叫我上這個版,讓網友討論,而且說不再回我的信,
於是我就搬出扁版的版規如下:
8.對違規版友,版主有責任與其溝通協調。
然而在以下特定情形下:
(1)惡意鑽版規漏洞,意圖造成版面混亂者。
(2)對已作出之判決明顯不服,經溝通無效而持續擾亂版面者。
版主有權力行使特別命令,浸該版友一年水桶,
不服的話,請至aboutnew向版主提出不信任案,交由諸版友公評。
我回信跟他講,依照版規,你有責任跟我溝通,因為我要了解你的判決立場,
如果你的判決這麼的游移不定,怎麼讓網友信服呢,只有你才能解釋你的判決,
網友如何幫你說明你的判決呢?
結果到現在都不再回信,難道扁版的版主這麼的沒責任嗎?
只知道把人家水桶,都沒有責任說明一下判決的立場為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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