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1igent (我愛台灣)
看板PoliticLaw
標題[申訴] 扁版17962判決
時間Sun Apr 30 15:23:36 2006
被申訴人:扁版版主 ittt
檢舉理由: 取什麼ID是個人的自由 而且我的發文內容也沒有不當的文字出現
ittt毫無證據 就由個人意識判我 "惡意鬧板"
還引述版規15 說我的文章是 反串文、挑釁文、酸文
我告他毀謗+人身攻擊
檢舉證據:
扁版 17962 m 4/30 ittt □ [公告] ta1igent 水桶一個月
《ID暱稱》ta1igent(我愛台灣) 《經濟狀況》赤貧
《上站次數》8次 《文章篇數》2篇 (優:0/劣: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上次上站》04/30/2006 13:56:38 Sun 《上次故鄉》61.229.247.198
ta"1"igent 為數字的1....
使用令人混淆之ID
視同惡意鬧板
根據板規
15.反串文、挑釁文、酸文 — 砍,視情節記劣文
水桶一個月
原文刪除+移送帳號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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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我申訴之理由:
版主我想請問一下
依據ittt所提的版規15
我違反了版規哪一項呢?
再請問一下 我用這個ID又跟扁版有扯到什麼關係嗎?
他們也不是萬年版主
就因為這樣 使用類似的ID就要被視同 "惡意鬧板"?
道理何在?
難道等他們被罷免版主之後 我再使用這個ID 在扁版po文 就不算惡意鬧版嗎?
這是什麼樣的雙重標準??
更何況我發的文章內容也沒什麼不適當吧?
請看扁版 17961文
不管joeyptt版友的立場為何
這位版友也算是鼓勵我的發文吧
ittt覺得我發的文章惡意鬧版
那這個人支持我 投我一票 是不是也要處罰他呢???
還有這種只除罰原po的情形喔?
說穿了 根本不是針對文章內容吧
這樣對人不對事 應該是不對的行為喔
扁版的版主在判決各項文章時本來就很多爭議
不然這麼會有這麼多版友要罷免? 這應該不是空穴來風吧!
煩請版主處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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