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eyptt (只愛陌生人~M~)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建議] 申訴扁版版主不公行事 總結如下 供版務 …
時間Thu Mar 30 17:31:45 2006
※ 引述《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之銘言:
: ※ 引述《joeyptt (只愛陌生人~M~)》之銘言:
: : 漫罵對我是沒用 這一篇本來是我給小組長說明我的要求
: : 不是來給你漫罵 想罵我 請自行開一篇標題
: : 我不回你 這樣可以嗎?? 一定讓你罵個夠 罵到爽
: : 請以一篇為限 不然我還是會申訴你的
: : 但請配不要再搞爛本人的建議文 成為無意義之討論串 謝謝
: 我講的通通都是事實,事實怎麼會是謾罵呢?
: 我有沒有在水球溝通時就告知你我會刪除回應文章跟重新發公告?有嘛。
: 我告訴你我會如何處理時你是不是沒有表示反對?是嘛。
: 我有沒有告知如果你堅持要一視同仁,你的推文會一併處理?有嘛。
: 我是不是在重新處理時,把所有判決都重新處理?是嘛。
: 你有沒有在這裡說我偷刪文、湮滅証據?有嘛。
: 既然是事實,為什麼你會覺得是謾罵呢?
: 我已經事先告知你我會刪除哪些文章跟重發判決了,你卻在我重新處理
: 之後說我偷刪文跟湮滅証據,這種行為難道不是誣衊嗎?
: 這個申訴案件我的回應到此告一段落,整個過程我已經講了不下三次,
: 再寫就真的是跳針了。
感謝不再搞我建議文 當然遵求諾言也是美德
只是申訴文及答辯文而以很簡單
沒必要就重復的事情一直寫
這樣就不會再跳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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