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llk (農曆過年要克制大餐)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申訴] 扁版ittt不公正判決
時間Sun Feb 19 20:49:27 2006
※ 引述《ittt (懷念jimmyduh版主)》之銘言:
: ※ 引述《gober (微風的故鄉)》之銘言:
: : 敬告阿扁版ittt版主:
: : 在幾個月前,您的判決、管版風格個人覺得非常欽服,但為何現在
: : 會以如此態度對待與您立場不同的版友?
: : 「houting:自己沒常識還愛來丟人現眼的 也就那幾個阿」
: : 首先、這句話在主觀上令人看來不悅,即使沒指名道姓,這樣的表
: : 現方式是否已經對某些版眾造成挑釁效果?第二、這句話言之有物
: : 嗎(請參考您自己訂出來的廢文標準)?第三、最終一句話,您希
: : 望版上容許、充斥這類文句?
: : 您最近的管版原則,個人覺得有「針對某些人」而做某些處置,無
: : 論這些人在您心目中屬於小白、亂民,您不能接受某些想法,但您
: : 以一版之尊,請公平處事。對於所有版友尊重、對於所有版友公正
: : 處置,在版規有疏漏的地方盡快修改版規。國有國法、版有版規,
: : 您若繼續以個人意志來選擇性執行版規,泛藍立場不爽,更加挑釁
: : ,標準不一,爭議也就越多;為了乾淨的扁版,為了更有價值的討
: : 論文章,請您先嚴已律己。
: 感謝你的讚美
: 但敝人認為本人的治版原則至今並沒有任何不同
: 人身攻擊的認定本來就不是很容易
: 因此本人對於人身攻擊主要認定標準包括
: 1.指名道姓 例如說 "某某ID是豬"
: 2.指著鼻子罵 例如說 "你是個王八蛋"
: 3.抖出本名來罵 例如說 "埃踢踢是蠢蛋"
: 以上三點出現時 絕對會加以處分 沒有問題
: 但是今天該推文的內容中
: "houting:自己沒常識還愛來丟人現眼的 也就那幾個阿"
: 誰知道是哪幾個? 說不定houting指的是政治人物 亦無不妥
: 就像我今天在馬路上往天空大叫
: "豬!!" 你自己要跳進來說我罵你 那我也沒辦法
: 況且
: 沒常識算不算髒話? 我認為不算
: 丟人現眼是不是髒話? 我覺得更不是
: 我知道houting的用詞並不妥
: 但是他很克制也很聰明的的 避開了會構成板規處分的要素
: 也可以說他剛好踩在線邊 但卻沒有踩進去一樣的道理
: 所以
: 我不認為我的判決有何不妥
: 以上
你對著路邊罵,誰知道你罵誰。
在我文章底下推文罵,當然是罵我,這難道有疑義?
我前面說過,如同我跑去你家罵人,就算不說名字,也一定是罵這家子裡的其中一人。
你上面說的條件要符合,那請那位houting自己開個主題,獨立一篇出來這樣才對。
況且被人身攻擊是我,不爽是當然,就算不是人身攻擊,那算不算挑釁?
順便更正你一個觀念
『人身攻擊不一定要用髒話』
只要當事人被污辱到了,就是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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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事去連署罷免我啊
選擇什麼時候下台是我自己的事
講難聽一點
老子要申請試閱繼續幹個一年兩年
也不干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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