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aidiot (神經病)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申訴]扁板版主taligent雙重標準
時間Mon Feb 13 01:36:35 2006
※ 引述《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之銘言:
: 給予兩個月水桶的處分,人身攻擊部份與 sshsshssh 相同
: 為水桶三天,三者合併為兩個半月。
您的意思是
1 djcc因所謂的廢文連發等罪名而被判兩個月水桶
2 在同一案的人身攻擊部分djcc與sshsshssh都是三天水桶
是這樣嗎???
若是這樣的話我對於兩個月水桶的部份已無疑問
目前只剩一個疑問...怎合計成兩個半月的啊
--
我...喜歡過你唷y^_^y
但是...請不要再出現在我夢裏了
夢見你讓我真的覺得很幸福
可是...夢裏多幸福,醒來之後就多孤獨
不過,還是要謝謝那段日子你給我的笑容跟謝謝你給我這場好夢
別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93.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