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lson141 (睡眠癱瘓)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申訴&檢舉] kmt板主caingogo選擇性仲裁 (二)
時間Fri Dec 2 22:17:02 2005
※ 引述《caingogo (千萬不要插手巫師的事情)》之銘言:
: 要檢舉請至置底文
: 只要你有檢舉 我一定會看 也會處理
: 若你因沒有檢舉而說我選擇性仲裁
: 這帽子太大
: 以上是我的說明
: 證據部分恕刪 文章引言過長的原因
我被禁言如何置底檢舉?
而且我的質疑重點是, 明明是同一串討論文,
為何不敢用相同標準處分起始文章的作者?
當板主的人有可能不會每篇文章都看嗎?
既然每篇文章都看, 難道caingogo的標準是有人檢舉才被動翻閱板規處分嗎?
若果真如此, 我這篇文章明明只被檢舉 "擅改人名" 一條違規,
為何你倒變得如此主動, 額外加一條 "妨礙看板" 的罪名給我?
這不是明顯雙重標準?
立場相左就從重量刑, 立場相同就從輕發落甚至視若無睹?
: ※ 引述《wilson141 (睡眠癱瘓)》之銘言:
: : 申訴人: wilson141
: : 申訴對象: caingogo
: : 所受不適處分:
: : 本人在此檢舉 kmt板 darkstar0412板友 "明天會有什麼絕招....??" 一文
: : 違反板規 "妨礙看板", 並申訴板主caingogo選擇性仲裁不予處理!
: : 申訴事由:
: : 本人因回應 darkstar0412 "明天會有什麼絕招....??" 一文被caingogo
: : 以 "妨礙看板║發表以擾亂本板秩序為目之之言論" 為由禁言三日,
: : 但綜觀 darkstar0412原文, 根本才是蓄意毀謗抹黑,挑起筆戰之罪魁禍首,
: : 然而caingogo卻刻意額外援引板規加重處罰本人(該文原本只被檢舉擅改人名),
: : 卻對 "妨礙看板" 的始作俑者darkstar0412的挑釁毀謗文視若無睹!
: : 在此除檢舉 darkstar0412 違規, 並申訴caingogo選擇性仲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3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