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aidiot (俗辣)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公告] 亂入他人申訴之使用者注意
時間Tue Sep 20 02:17:05 2005
※ 引述《LovingTaiwan (抗議倫敦奧運不打棒球!)》之銘言:
: 對不起 我想對這樣的處置方式提出疑問
: 這樣不知道可不可以 如果被浸水桶就算了
: 因為期十大家對一些爭議其實會有一些值得討論的意見想提
: 雖然不是當事者 或許啊 意見還是有釐清事實或幫助判斷的效用
: 是不是請版主可以設一個置底文
: 就是說
: 如果想要發表意見的人 不要用回文的 但是他可以在置底文裡面用推的??
: 用推文來回應應該不會影響版面 而且又可以讓想說話的人說話
: 想看相關爭議的討論得人也可以看得到回應
: 版主也可以看一看相關的人的回應啊 當然啦
: 如果說回應是很無聊的 那當然就算了
: 反正版主可以每個星期天清一次推文啊
: 不知道這樣的建議可以被版主納入考慮媽? 謝謝你 我講完了
: 如果被浸水桶的話 我也心甘情願接受的
這不是針對特定人士的申訴,而是組務
在秩序受控制的前提下討論組務不會被浸水桶,組務方也找不到理由浸水桶
對於置底推文部份目前絕對不考慮,因為我根本不打算開放推文
若各位對申訴案有意見,可考慮將您的高見依立場提供給三方之一:
1 申訴者 2 被申訴者 3 組務
由此三方自行匯整相關想法再決定是否要轉到這邊
但組務方會要求轉信者對信件負全責,也會要求寄信者在信件開頭聲明不禁轉載
至於組務這邊...
轉不轉全憑組務的任性,沒理由可講也不保證回信,用詞不慎還可能被組務在這浸水
請要寄信給組務當旁證的朋友們在寄信前審慎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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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過你唷y^_^y
但是...請不要再出現在我夢裏了
夢見你讓我真的覺得很幸福
可是...夢裏多幸福,醒來之後就多孤獨
不過,還是要謝謝那段日子你給我的笑容跟謝謝你給我這場好夢
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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