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carra (還沒想到)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公告] 關於beefsoup永久水桶一案
時間Mon Sep 5 23:26:09 2005
※ 引述《come (天使圍繞者我)》之銘言:
: 既然你在這邊質疑我三次警告後為什麼沒有直接水桶
: 我就根據你的質疑,根據版規重新檢討處分
: 請問這樣有何不對嗎?
: 聯考申請複查也沒有保證只會加分不會扣分
: 法院的三級三審也沒有保證刑期只會減少不會增加
: 這樣你還有什麼疑問嗎?
請查一下刑事訴訟法的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謝謝。
(亂入,不能推文所以只好回文,大家請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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