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efsoup (牛肉)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公告] 關於beefsoup永久水桶一案
時間Mon Sep 5 14:06:40 2005
別在那邊鬼扯淡,
你要我解釋我那時候說的話,
我已經回答你的問題了,
看不懂的話,沒關係,
可以請問小組長,
而你只要搞清楚一件事,
我那段話到底 "有沒有要求加重處分" ?
言歸正傳吧 !
原本一個月水桶變成永久水桶是怎麼來的 ?
因為你說我要求加重處分.
現在我告訴你,
你想歪了,
所以你永久水桶的理由不成立.
That's it.
※ 引述《come (天使圍繞者我)》之銘言:
: 你還是沒解釋到下面這幾句的意義
: 而且, 明明三次警告就應該直接水桶了,
: 為什麼"第三次警告後"我還可以繼續發言,
: 既然你都說了三次警告後就應該直接水桶
: 那我現在給你水桶有何不對呢?
: ※ 引述《beefsoup (牛肉)》之銘言:
: : 你還在裝蒜~
: : 怎麼 大師 你忽然中文能力變的如此低落 ?
: : 而且也不知你用哪隻眼睛看到 "我要你給我加重處分" ?
: : 還是你根本是用你的小心眼來看我的話 ?
: : 搞現代版的文字獄是嗎 ?
: : 我說那段話並非"要求加重處分"(難到你有享受被處分的這種嗜好嗎? XD 我可不像你咧~)
: : 我只是在質疑你根本沒有公告過第三個警告而已.
: : 我認為三個警告犯滿就會被水桶...
: : 之所以我可以繼續發言,
: : 就是因為你沒公告過這個第三次警告,
: : 所以造成你自己也統計失誤,誤以為我只有兩次警告而已.
: : 我的話就這樣,
: : "看不懂"的話就要問清楚,
: : 沒問清楚就直接說我"自己要求加重處分"而給我永久水桶,
: : 難怪會被人說成是 "假公濟私", "公報私仇", "挾怨報復", "將kmt版搞成come版" .
: : 當然啦~ 是不是"假裝看不懂", 大家都很清楚啦~
: : <原文如下>
: : 而且, 明明三次警告就應該直接水桶了,
: : 為什麼"第三次警告後"我還可以繼續發言,
: : 就在我申訴"人身攻擊"的警告,
: : 欲跳脫水桶的時候,
: : 就突然變成有四個警告在身 ?
: : 是不是 來大師 這隻警告根本沒公告在版面上,只藏在裡,
: : 以致於你也沒發現 ?
: : 還是...
: : 我也不想說你有什麼陰謀啦,
: : 就請你解釋一下吧~ (別再說我抹黑了, 講清楚最重要. 我不是要來抬槓的.)
: : <原文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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