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me (天使圍繞者我)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申訴] kmt版主come無故水桶
時間Sat Aug 27 21:43:24 2005
我真的看不懂你在說什麼
建議你去看看你自己過去違規行為的紀錄
※ 引述《beefsoup (牛肉)》之銘言:
: 請看 928 篇文章,
: 文中寫著沒有公告那隻警告,
: 所以其中一定是什麼誤會了...
: 公告的作用就是要讓使用者知道這件事情,
: 如果沒有貼到版上,
: 或是貼出來沒多久就刪除放到,
: 那不就失去了他的意義 ?
: 話說回來,
: 第 928 篇文章消除掉的那隻警告是指人身攻擊呢 ?
: 還是放在裡沒有公告的那隻警告呢 ?
: <以下是第 928篇文章內容>
: 作者 come (天使圍繞者我) 看板 PoliticLaw
: 標題 Re: [申訴] kmt版主come無故水桶
: 時間 Sat Aug 20 13:10:54 2005
: ───────────────────────────────────────
: 根據版規:
: 於一個月內累犯者,刑責依情節加倍處分,
: 視違規情節得併以警告、劣文及永久禁言處分。
: 如有警告紀錄者,刑責得加倍處分。
: 因為你原先有三次警告
: 現在做出人身攻擊的嚴重違規行為
: 本來是可以處分警告或者水桶一周以內
: 但因為你是累犯
: 所以加重其刑,而且依照版規警告累計三次是可以永久水桶的
: 但考量你目前只是推文
: 有一點我疏忽的地方是
: 我本來是要給你加一支警告,所以達到累計四次
: 不過因為我的疏忽沒有公告
: ^^^^^^^^^^^^^^^^^^^^^^^^
: 所以你目前還是累計三次警告
: 在此向你道歉
: 以下是相關公告
: <以上是第 928篇文章內容>
: ※ 引述《come (天使圍繞者我)》之銘言:
: : 處分是一定會公告的
: : 但是如果同一天有太多公告
: : 我會把公告刪除後
: : 收集到
: : 但是刪文也是會有公告的
: : 另外
: : 所有處分都不會寄信到使用者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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