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efsoup (牛肉)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申訴] kmt版主come無故水桶
時間Sat Aug 27 12:04:04 2005
請看 928 篇文章,
文中寫著沒有公告那隻警告,
所以其中一定是什麼誤會了...
公告的作用就是要讓使用者知道這件事情,
如果沒有貼到版上,
或是貼出來沒多久就刪除放到,
那不就失去了他的意義 ?
話說回來,
第 928 篇文章消除掉的那隻警告是指人身攻擊呢 ?
還是放在裡沒有公告的那隻警告呢 ?
<以下是第 928篇文章內容>
作者 come (天使圍繞者我) 看板 PoliticLaw
標題 Re: [申訴] kmt版主come無故水桶
時間 Sat Aug 20 13:10:54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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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版規:
於一個月內累犯者,刑責依情節加倍處分,
視違規情節得併以警告、劣文及永久禁言處分。
如有警告紀錄者,刑責得加倍處分。
因為你原先有三次警告
現在做出人身攻擊的嚴重違規行為
本來是可以處分警告或者水桶一周以內
但因為你是累犯
所以加重其刑,而且依照版規警告累計三次是可以永久水桶的
但考量你目前只是推文
有一點我疏忽的地方是
我本來是要給你加一支警告,所以達到累計四次
不過因為我的疏忽沒有公告
^^^^^^^^^^^^^^^^^^^^^^^^
所以你目前還是累計三次警告
在此向你道歉
以下是相關公告
<以上是第 928篇文章內容>
※ 引述《come (天使圍繞者我)》之銘言:
: 處分是一定會公告的
: 但是如果同一天有太多公告
: 我會把公告刪除後
: 收集到
: 但是刪文也是會有公告的
: 另外
: 所有處分都不會寄信到使用者信箱
: ※ 引述《beefsoup (牛肉)》之銘言:
: : 哇咧!
: : 什麼時候多一支出來 ?
: : 又沒公告,
: : 又沒發信告知...
: : 還藏在裏面...
: : 這是什麼狀況 ? o_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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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39.174
※ 編輯: beefsoup 來自: 218.167.39.174 (08/27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