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boosh (大王椰)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申訴] 兩岸版版主baboosh違規封人
時間Thu Aug 25 10:57:28 2005
一、勸告於一個月後自然註銷。
二、不含水桶期間在內,若兩個月都沒有再獲警告或水桶處份,
則可註銷警告記錄。
你上次被水桶是七月八號 要到九月八號前沒有違規才符合規定
而你之前被水桶已經是警告已滿升級水桶 所以警告紀錄根本無法取消
至少要兩各月以後都無犯規才符合 所以應該是沒錯的
我最近比較忙 如果判決有問題寫各信給我 我就會改掉了
有必要反應這麼過度嗎
判決在兩岸版京華區 Z 5 3 63
---------------------------------------------
作者 baboosh (大王椰) 看板 CrossStrait
標題 [警告] murkier
時間 Wed Jul 6 14:10:42 2005
───────────────────────────────────────
此為過短文 依照違規管理辦法
給予勸告處分 由於勸告已滿
升級警告 警告數也已滿 升級一級水桶
由於被判違規部分無特別惡意部分
給予2日水桶處分 時間到請通知板主
※ 引述《LovingTaiwan (南瀛風華)》之銘言:
: 標題: [檢舉]10398
: 時間: Wed Jul 6 10:54:12 2005
:
: 過短文
:
: ※ 引述《murkier (札布克汗)》之銘言:
: : 林則徐殉的國家叫大清
: : 名字的簡寫叫清
: : ROC是不能紀念的。
※ 引述《murkier (札布克汗)》之銘言:
: 申訴人:murkier
: 申訴對象:baboosh
: 所受不適處分:水桶
: 申訴是由:
: 1,他封我的理由是警告已滿,所以升級為水桶。可是他只有這一個警告,
: 就水桶我,之前沒有其他勸告與警告,何來已滿??
: 2,所謂已領過一級水桶,升級二級水桶,我上一次水桶3天都是上上個月了,
: 而且事由也和這次不一樣,請問2個月前的如何能這次相關,進而要二級水桶。
: 所以,該斑竹是違規濫權封人,請版主處理。
: 相關証據:
: 11922篇 【水桶】 murkier
: 作者 baboosh (大王椰) 看板 CrossStrait
: 標題 [水桶] murkier
: 時間 Wed Aug 24 10:03:54 2005
: ───────────────────────────────────────
: ※ 引述《murkier (札布克汗)》之銘言:
: : 標題: Re: 哈,歐盟真丟臉
: : 時間: Tue Aug 23 15:15:13 2005
: : 而且這個鏈接,哪裡提到童工了,標題都是
: : 說young worker。
: : 那個硬W得人注意了,沒料就認錯,拿不出東西
: : 不要亂塞東西,怎麼獨獨會這麼沒品呀!
: ^^^^
: 此判定為群體攻擊 給予警告處分
: 由于警告已滿升級為水桶 已領L一級水桶 升級2級水桶
: 時間15天 時間到請通知版主
--
可惜 人總抵不過自尊
不恨 聽起來太愚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39.46
※ 編輯: baboosh 來自: 61.229.39.46 (08/25 10:59)
※ 編輯: baboosh 來自: 61.229.39.46 (08/25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