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efsoup (牛肉)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申訴] kmt版主come無故水桶
時間Sun Aug 21 04:22:49 2005
那這次人身攻擊的警告是否還是成立呢 ?
※ 引述《Iamaidiot (雜種...那又怎樣)》之銘言:
: 既然come板主已在這邊將警告次數認定為三次
: 麻煩come板主板主在KMT板發篇更改判決的正式公告
: ※ 引述《come (天使圍繞者我)》之銘言:
: : 根據版規:
: : 於一個月內累犯者,刑責依情節加倍處分,
: : 視違規情節得併以警告、劣文及永久禁言處分。
: : 如有警告紀錄者,刑責得加倍處分。
: : 因為你原先有三次警告
: : 現在做出人身攻擊的嚴重違規行為
: : 本來是可以處分警告或者水桶一周以內
: : 但因為你是累犯
: : 所以加重其刑,而且依照版規警告累計三次是可以永久水桶的
: : 但考量你目前只是推文
: : 有一點我疏忽的地方是
: : 我本來是要給你加一支警告,所以達到累計四次
: : 不過因為我的疏忽沒有公告
: : 所以你目前還是累計三次警告
: : 在此向你道歉
: : 以下是相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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