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aidiot (雜種...那又怎樣)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申訴] 扁版無理水桶
時間Sun Aug 14 07:49:34 2005
※ 引述《idontgetit (了解了)》之銘言:
: 雖然小組長已經結案 可是還是請小組長看一下
: 1 版主原本就有功能設定禁止特定文章推文 按L 就可以了
: 為何版主不使用這功能 ???
: 2 推文原本就是ptt 站方給使用者的權限 版主無權禁止使用者推文
: 如果要禁止某些文章推文 站方有給版主權限 自行設定特定文章禁止推文
第一點是板主個人選擇
至於第二點...
推文是批踢踢開放給使用者的功能,但此功能在不同看板則由板主自行決定開放範圍
: 3 版主應該善盡告知義務 , 公告禁止推文根本不是ptt的通例
: 如果版主不願意自行設定 可以在簽名檔宣告禁止推文
: 因為相信新朋友必定不知道公告不能推文的居多 而一個法律應該符合人性
: 而不是只強調程序合法卻忽略實際使用者的一般心態
公告禁止推文的確並非批踢踢的通例,但板主本就不一定得事事都依照通例行事
在這裡舉幾個例子
a 政治板提到政治人物時只准用真名稱呼,與板主討論時的回應數有上限,劣文須備份
b 扁板禁推特定種類文章
c KMT板中作者可以聲明不希望哪些人推薦自己文章
這些都是非照批踢踢通例但在板主實施後卻慢慢被原先使用者接受的例子
況且通例必須由先例演變而來,bc二點也並非只有此二板實施
政治板早有類似規定,現在扁板KMT板出現相近的規定
再增加幾位看板板主採取類似看法則也可能演變為新的通例
更何況使用者在進入看板發言前本就應先建立對板規的基本認識
板主跟其他使用者沒義務等新人進入狀況再要求他照著板規走
: 4 判罰不符合比例原則 公告推文是什麼重大惡行嘛 ??? 為何初犯就水桶
: 合理方式應給予警告後如果繼續推文在給水桶
: 扁版犯相同案件者 有些只給予警告 並告誡下次不可推文
: 有些則直接就水桶 執行上也有前後不一致的問題
執行前後不一的情形不只扁板有,所以我已發出公告希望各板板主重新審視板規
但我不願意太過干涉同罪未必同罰的事情,因為各板板主也有他們的酌情考量
只要照著板規訂立的精神行事,只要不自相矛盾,我就不主動干涉
: 5 而這個問題要根本解決的辦法
: 就是版主自行將公告設定成禁止推文 才是真正一勞永意的方式
: 而不是成一陷阱讓不知情網友不斷的跳下去
: 版主如果願意這麼做 根本就不會有這些申訴案件
還是一樣的答覆
使用者本身不先對板規及討論風氣建立一定認識的話自己也該負上部份責任
板務上問題層出不窮,使用者心態不改進只靠板主防堵...問題永遠一大堆
至於之前您所謂的板主善盡告知義務問題...
我已在新公告請各板板主整理板規後放在特定目錄了
只要他們有照做,只要他們在做出新的判例或公告後之短時間內將其複製到該目錄中
對我來說他們便已盡到告知義務,接下來的問題便是使用者自身的責任
請使用者先搞清該板有哪些限制,自認受到不公待遇時先去確定板主是否依規定行事
然後與板主溝通,溝通無效後再依管道申訴或直接發動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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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自身權利之保障是靠自己爭取而非依賴他人施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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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過你唷y^_^y
但是...請不要再出現在我夢裏了
夢見你讓我真的覺得很幸福
可是...夢裏多幸福,醒來之後就多孤獨
不過,還是要謝謝那段日子你給我的笑容跟謝謝你給我這場好夢
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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