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申訴] 扁板板主吃案
時間Thu Aug 11 08:54:30 2005
※ 引述《pipipikachu (大白兔 )》之銘言:
: ※ 引述《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之銘言:
: : 相關規定明訂在板規裡面
: : 板規不但放在
: : 也放在置底文
: : 你有沒有至少好好看一遍呢?
: : 如果每個人都像你這樣不至少好好看一遍板規
: : 什麼事情都要板主回答
: : 那板主還能處理正事嗎?
: 我看過很多遍囉.
: 板規內有寫哪些是強制性,哪些是w板主說的非強制性嗎?
: 那就是扁板板規可以是選擇性執行囉?
這是你的解讀錯誤
: 另外是有很多人每天詢問你們這種問題是嗎?
因為別人都會認真把板規好好唸一遍
有疑問會用 email 詢問
: 若沒有的話,有篇回應對"三"位板主來說是很困難喔?
: 之前刪掉的文章幾乎每天都有,現在咧?
你以為刪掉的只有那些文章?
每天都有表示每篇被刪掉的都有存檔?
以七月份為例
有備份的只有 7/4, 7/12, 7/14, 7/16, 7/18, 7/19, 7/27, 7/28, 7/31
連三分之一都不到
六月份則是 13 天
五月份則是 20 天
這要說是『幾乎』每天都有
除非你的『幾乎』定義跟別人有很大的不同
: 根本就是懶的理,故意忽視板友權益,甚至有湮滅證據,用以逃避被申訴之嫌.
因為違反板規被浸水桶的
或是被設為裂文被退回的
一定會備份 以供當事人對裁決不服時可以提出申訴
所謂『逃避被申訴』 完全是你離譜的猜測 而非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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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幅六兩,中幅四兩,小幅二兩。書條對聯各一兩。扇子斗方五錢。
凡送禮物食物,總不如白銀為妙。公之所送,未必弟之所好也。
送現銀則中心喜樂,書畫皆佳。禮物既屬糾纏,賒欠尤為賴帳。
年老神倦,不能陪諸君子作無益語言也。』
---- 鄭板橋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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