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pipikachu (大白兔 )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申訴] 扁板板主吃案
時間Thu Aug 11 08:09:49 2005
※ 引述《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之銘言:
: ※ 引述《pipipikachu (大白兔 )》之銘言:
: : 怪了.非要搞到組務板才予以回應.
: : 板內提問,連理都不理.一點回應也沒有.
: : 板主對於板友之疑問,處理態度有嚴重瑕疵.望小組長予以勸戒或懲處.
: 相關規定明訂在板規裡面
: 板規不但放在
: 也放在置底文
: 你有沒有至少好好看一遍呢?
: 如果每個人都像你這樣不至少好好看一遍板規
: 什麼事情都要板主回答
: 那板主還能處理正事嗎?
我看過很多遍囉.
板規內有寫哪些是強制性,哪些是w板主說的非強制性嗎?
那就是扁板板規可以是選擇性執行囉?
另外是有很多人每天詢問你們這種問題是嗎?
若沒有的話,有篇回應對"三"位板主來說是很困難喔?
之前刪掉的文章幾乎每天都有,現在咧?
根本就是懶的理,故意忽視板友權益,甚至有湮滅證據,用以逃避被申訴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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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Q別人的名片檔很有趣.
不過不要Q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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