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ligent (我要吃澎湖海鮮)
看板PoliticLaw
標題Re: [申訴] 扁板板主吃案
時間Wed Aug 10 17:24:04 2005
※ 引述《pipipikachu (大白兔 )》之銘言:
: ※ 引述《wetteland ()》之銘言:
: : 大部分明顯該刪的文章我都直接刪除...
: : 不另作備份...
: : 板規那條沒有強制性...
: 怪了.非要搞到組務板才予以回應.
: 板內提問,連理都不理.一點回應也沒有.
: 板主對於板友之疑問,處理態度有嚴重瑕疵.望小組長予以勸戒或懲處.
相關規定明訂在板規裡面
板規不但放在
也放在置底文
你有沒有至少好好看一遍呢?
如果每個人都像你這樣不至少好好看一遍板規
什麼事情都要板主回答
那板主還能處理正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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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幅六兩,中幅四兩,小幅二兩。書條對聯各一兩。扇子斗方五錢。
凡送禮物食物,總不如白銀為妙。公之所送,未必弟之所好也。
送現銀則中心喜樂,書畫皆佳。禮物既屬糾纏,賒欠尤為賴帳。
年老神倦,不能陪諸君子作無益語言也。』
---- 鄭板橋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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