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orpiolin (裁判她犯規!她穿黑絲襪!!)
看板PttNewhand
標題[討論] 請教
時間Mon Feb 26 01:09:59 2024
------------------------ 以上為發文小提醒 --------------------
7. 禁止將私人恩怨帶到板上、隨意散佈他人資料。
《違者板主可不警告直接刪文並禁言一週》
1.舉凡真實姓名、電話地址、學校科系、非公開之電子資料(加密之相簿部
落格、Line、SKYPE、電子郵件等帳號以及密碼)..等私人資料,
除非經過本人同意,否則皆不得在板上以發文、回文、推文、或於發文
本文中要求查閱特定網址連結、他板文章、簽名檔、名片檔、部落格相簿
等方式提供。
2.不允許針對特定板友或ID留言或是有相關徵求,
如果需要請直接寄信或水球至該板友。
3.禁止文章中貼出水球記錄、私人信件、IM軟體對話紀錄,以文字或截圖呈現
、ID刪掉、馬賽克亦同。(含手機APP聊天通話紀錄)
除經兩造當事人推文同意PO出的水球記錄簽名檔不在此限。
4.緊急急難救援事件或是協尋失蹤人口者不在此限。
5.文章中他人ID和暱稱部分亦須當事人同意才得發表。
一經當事人檢舉則不經警告立刻給予處份,檢舉時效為48小時,以文章發表
起始時間計算,但針對特定板友有徵求需求除外。
6.推文中ID和暱稱部分則是當本人推文警告後,則不得再推
。
犯了板規7.3
禁止在文章中貼出
但我是文章後的推文貼出
這樣也算文章中?
如果是文章內我會服...
但是規則說文章中...
照這邏輯
我怎麼知道我發文誰會留什麼推文?
要是推文一個來亂的我豈不是也被桶?
?????
水球版主也不回 傳訊息也不回
恩
好忙好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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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ttNewhand/M.1708881001.A.F4C.html
2F:→ BigCat: 所以進Wanted板ctrl+w看群組路徑得到「啃瓜子聊天」 02/26 01:11
3F:→ BigCat: 分類看板進去之後找到小組務板L_TalkandCha,看好組規申訴 02/26 01:11
4F:→ BigCat: 進申訴程序的話一定要照規定來,只會喊冤是沒用的 02/26 01:11
5F:→ BigCat: 然後板主不是24小時在線上,兩三天沒回應都是正常 02/26 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