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h作者banana321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個人資料如果無故被濫用
時間Sun Sep 20 21:41:20 2026
B(我)和A因為10多年前有民刑事訴訟關係,A有B(我)的詳細個人資料(姓名、住址、
出生年月日、電話身分證字號)
假設A將B(我)的個人資料提供給C,進行新案件的民刑事事訴訟,且無關A,A和C是否違
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A、B、C 三人是鄰居,但除了姓名、住址外,C不可能能知道B(我)的出生年月日、身份
證字號、電話。
依照之前訴訟經驗,只要有姓名、住址即可訴訟,法院會發函給你叫你去戶政查個人資料
,C假設直接在起訴狀上打上B(我)的身分證、電話、生日,代表違法蒐集個人資料(高
度懷疑是A提供)。
因為目前和鄰居處的不是很愉快,可能會進入訴訟,倘若真的發生上述情況,是否提告A
和C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A平常就會做一些無理頭的事情,之前訴訟時也散佈訴訟文件到社區去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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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rk0204: 你覺得違反個資法哪一條? 09/21 21:30
2F:→ mark0204: 我提告的案件曾被檢察官以類似19條1-三為理由不起訴... 09/21 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