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rryRozier (672)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本站板主誤指我有業配行為,我能告他嗎?
時間Wed May 28 16:53:07 2025
事實經過:
本人為 PTT 使用者,
今日因【Biker】板主認為我違反板規,
以及搜尋我在【Cat】板的推文內容,
遭【Biker】板主誤指為「業配行為」
並以此作為永久水桶的理由。
違反【Biker】板規,認為我推文沒營養,
要桶我,我不認為這樣需要永久水桶,
若執意如此,我也可認衰算了。
但搜我他板的推文,說我業配文,
我真的吞不下去欸!!!
有人發問,有相似的經驗做分享,
我從沒收過相關廠商或委託,
任何利益一毛錢都沒有!
問題:
我只要他收回我業配的內容,
並公開向我道歉,若他不要,
我告他 ...
民法第195條第1項(侵害人格權),
這條合適嗎?
真的氣,
沒這麼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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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4.101.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ttLifeLaw/M.1748422389.A.466.html
1F:推 chinaeatshit: 民事不痛不癢 覺得被抹黑就告刑309或31005/28 17:46
謝謝分享
2F:→ mark0204: 沒去問律師,沒去找律師寫訴狀,看起來是嘴砲很氣...zzz..05/28 20:23
已寄存證信函,
也獲得板主收回烏龍指控,
謝謝關心!!!
※ 編輯: TerryRozier (42.74.101.22 臺灣), 05/28/2025 23:41:45
3F:→ KKyosuke: ...鍵盤存證信函嗎 我很想知道怎麼送達給版主05/29 04:21
站內信
※ 編輯: TerryRozier (42.74.101.22 臺灣), 05/29/2025 06:51:10
4F:推 KKyosuke: 噗...還真的鍵盤存證信函 05/29 09:54
5F:→ abm311: 所以存證是存在哪裡? 05/29 11:43
6F:→ chinaeatshit: 我以為會有大場面 05/29 14:15
7F:→ iambackhaha: 這不是存證信函 05/31 17:55
8F:→ black82465: 要告快 呵 07/16 11:59
9F:推 hsupeter92: 我第一次知道存證信函可以用站內信欸 XDD哦哇 10/08 19:12
10F:→ hsupeter92: 郵局收$80不是沒原因的 10/08 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