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a817105 (mei-ru)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拆除地上物返還土地
時間Wed May 29 16:31:56 2024
事實經過:
在我有記憶以來,門口鐵門處就有個水泥階梯,去年有人買了家門口1/3的地(1/3大約佔1坪),另外2/3持有人分別是前屋主及政府(各1/3)
我們一直到收到法院的信才知道家門口不是自己的,對方要求拆除地上物返還土地。
問題:
請問在開調解庭前我們需要做什麼嗎?需要先自行請公家機關過來鑑界嗎?
謝謝大家回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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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WindT: 調解看要不要自己拆,如果認為地界在哪有爭議,那就調解不 05/30 12:18
2F:→ WindT: 成立,到訴訟時聲請囑託地政到現場勘測 05/30 12:18
3F:→ aa817105: 了解!謝謝您的回覆 05/30 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