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tsufleur (flora)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繼承] 法官違背當事人意願 一意孤行
時間Tue Oct 24 22:13:54 2023
事實經過: 親戚賣土地中 因為土地上有一個上一輩未辦繼承的磚房還有稅籍 必須
辦理共有繼承 但因為其中有三分之二的人想要賣土地 買方也願意買
持分地 但須把磚房的持分轉移三分之二給買方
所以親戚希望共有繼承能變成分別繼承 不賣的親戚不肯辦
只好打官司希望可以用判決來達到分別繼承
但法官卻罔顧其他人的意願 傾向要其他人把房子持分賣給那個不肯辦分別
繼承的親戚 法官認為分別繼承太麻煩 簡單化就好
問題: 請問法官這種判決合理嗎? 為什麼要侵害其他繼承人的權益? 有甚麼方法可
解? 萬一房子真的得賣給這個親戚 那土地的買方有其他方法可解決這事嗎?
目前土地持分已移轉給買方 剩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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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eptoneta: 非訟事件 法官判決不受當事人聲明拘束 10/25 00:09
2F:→ leptoneta: 因為法官是依據他認為有利的方式處理 不滿意就上訴 10/25 00:10
3F:→ leptoneta: 而且有房子沒土地會讓法律關係複雜化 會盡量避免 10/25 00:12
4F:推 WindT: 不服只能上訴 10/25 07:56
5F:→ sonrisalsh: 不受拘束阿 10/25 09:37
6F:推 paradis: 所有權盡量是單獨所有為原則,移轉給繼承人以外只是從三 10/26 00:05
7F:→ paradis: 人共有變成兩人共有,在共有人願意買的情形下,法官認為 10/26 00:05
8F:→ paradis: 這種方式可以消滅共有比較優 10/26 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