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rrot11 (熱帶羽毛)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人在國外,收到警詢通知書
時間Sun Apr 23 14:06:49 2023
事實經過:
家人收到紅單說要去警察局拿訴訟文件
拿回來發現是我因為詐欺和洗錢,要去屏東的警察局接受詢問
我除了我弟(大一學生要匯生活費)之外,沒有替別人借/租/辦過銀行帳戶,沒有替人收過
什麼簡訊
目前我手上已知的帳戶沒有被列為警示帳戶,也沒有奇怪的金額進出過
完全傻眼,在想是不是個資被盜去開人頭帳戶……
打電話去問,該偵查佐休假到下週,細節目前還不知
問題:
我人在國外讀書,上面寫的時間回不了台灣(老實說今年都回不了台灣)
Q1.查資料說「人在國外」是可以改時間的正當理由,請問是真的嗎?該怎麼申請呢?
Q2.也查到說可以申請改到其他警局警詢,我家在台北,想改過來,請問是真的嗎?要怎麼申
請呢?
Q3.我可以請律師過去,自己不出席嗎?律師費有可能比我買機票還便宜
先謝謝各位解惑,有什麼我可以再補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6.232.0.18 (加拿大)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ttLifeLaw/M.1682230011.A.46F.html
1F:→ jesil: Q1電話聯繫 如有需要附上出入境紀錄 04/23 14:08
2F:→ jesil: Q2 理論上可以 實際上警察多半不會想辦別人的案子 04/23 14:08
3F:→ jesil: Q3不能 刑事被告有請律師仍然需要出庭 04/23 14:08
4F:→ jesil: 除非證據明顯到無需傳被告就能簽結或不起訴 04/23 14:09
5F:推 cherrywo: 這種情形比較多應該是個資遭到盜用後去線上支付,例如一 04/23 22:49
6F:→ cherrywo: 卡通money之類的,可以找律師先去了解狀況。 04/23 22:49
7F:→ cherrywo: 申請線上支付 04/23 22:49
8F:→ parrot11: 謝謝兩位,我已經找律師了 04/24 04:07
9F:推 linein: 等傳票 04/30 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