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ao969 (弱智浩呆)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聲請再議後已和解了......
時間Wed Mar 29 16:58:11 2023
請問一下
若車禍事件然後雙方互告過失傷害
結果A告B起訴 B告A不起訴
後來B聲請再議
且已收到案子已轉送高檢署的公文
但A告B的案子送法院簡易判決
最後雙方已和解!公訴不受理
想請問的是...
若這個時候又收到再議 發回續偵
那是不是檢察官也不會再偵辦?直接簽結?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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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Kyosuke: 那要看怎麼和解的03/29 17:09
和解書是保險公司的制式和解書
※ 編輯: amao969 (36.229.173.163 臺灣), 03/29/2023 17:13:51
2F:推 MELOEX: 制式歸制式 一樓是要你看看上面到底寫了什麼03/29 18:18
有這一條「雙方拋棄刑民事追訴的權利」
※ 編輯: amao969 (49.216.45.158 臺灣), 03/29/2023 21:03:05
3F:→ KKyosuke: 光有這條不撤告的話還是跟廢紙一樣 04/13 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