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nusleep (蟲蟲蟲)
標題Re: [刑事] ptt文章備份與著作權法
時間Sat Feb 4 16:25:33 2023
※ 引述《SilentBob (塞拎拔咧)》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https://webptt.com/m.aspx?n=bbs/Finance/M.1674638379.A.163.html
: 當事文章如上連結~
: 原原PO發文詢問銀行工作相關
: 眾板友回答後原原PO將內容+推文全部自刪
: 我與另一板友從備份BBS網站中將原內容截圖並推文於當事文章底下
: 結果原原PO將我與另一板友提告違反著作權
: 請問是否會成案
: 謝謝
: 問題: 請問透過ptt備份網站的截圖重新貼回文章底下,是否違反著作權法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ptt)使用者條款 2.0.1
1-4、站內回覆文章之合理使用
在不涉及攻訐、侮辱、商業用途、假冒他人、扭曲文義、斷章取義或其他違反本合約、
法律之精神的條件下,您瞭解並同意本站其他回覆您文章之作者,已獲得您無償授權,
可於本站內引用您於本站所刊登之內容(含發文與推噓文)。當然,對於各種情況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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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在ptt本站引用的內容若為告訴人於ptt本站所刊登的內容,
依使用者條款已獲得告訴人無償授權
據此建議
1告訴人撤回告訴
2提醒告訴人刪除他人推文不法內涵反而較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7.102.19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ttLifeLaw/M.1675499135.A.8BD.html
2F:推 SilentBob: 感謝說明:) 02/04 16:35
3F:→ ntnusleep: 不客氣 02/04 16:39
4F:推 m36580: 這篇錯太大了吧,原原po的重製行為是截圖上傳於imgur網站 02/04 16:48
5F:→ ntnusleep: 引用原作不罰,引用原作的重製為什麼要罰? 02/04 16:50
6F:→ m36580: 並非使用站內回覆文章之引用功能,所以和使用者條款無關 02/04 16:50
7F:→ ntnusleep: 舉重以明輕 02/04 16:51
8F:→ ntnusleep: 至於他網站有沒有侵害告訴人的著作權,是另案 02/04 16:52
9F:→ ntnusleep: 本案是原PO有沒有侵害告訴人的著作權 02/04 16:52
10F:→ m36580: 刪除他人推文只是違反站內規定,哪來不法內涵較高? 02/04 16:53
11F:→ ntnusleep: 我不希望鄉民告來告去,浪費司法資源 02/04 16:54
12F:→ ntnusleep: 不是任何問題我都會回答,謝謝 02/04 16:54
13F:→ m36580: 原原po在當事文章僅為轉貼連結,本來就不違反著作權法 02/04 16:55
14F:→ m36580: 重點反而是在於截圖上傳至imgur的行為 02/04 16:58
m36580謝謝你,我確實忽略重製行為本身不在貼連結上,而在"截圖",把截圖上傳第三方
網站是在第三方網站重製。
目前看來
抗辯一:如同dayend提到的著作權法52條
依著作權法52條: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
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原PO裁圖上傳第三方網站是為評論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由於版規禁刪內文,原PO只是
幫忙復原內容)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抗辯二:
直接將全文複製貼至本站,依使用者條款明文有無償授權,而不罰
截圖上傳第三方網站再至本站貼連結卻可能要受到處罰
顯然與本站明文約定的使用者條款契約精神不符
且在(檢舉)看版,裁圖上傳第三方網站再至本站貼連結
向來為PTT本站及廣大使用者肯定為合法使用
因此「截圖上傳第三方網站再至本站貼連結」
應比照使用者條款1-4、站內回覆文章之合理使用處理
認為有默示同意的無償授權,而不罰
建議在使用者條款增加明文
使用者無償授權其他使用者得截圖上傳並在(ptt)本站貼截圖連結,以避免爭議
※ 編輯: ntnusleep (101.137.102.190 臺灣), 02/04/2023 18:17:35
※ 編輯: ntnusleep (101.137.102.190 臺灣), 02/04/2023 18:23:49
15F:推 canis831025: 您好,同為被告,想請教 02/04 18:28
16F:→ canis831025: 上面m大所說上傳至imgur這件事 02/04 18:28
17F:→ canis831025: 我只是單純使用JPTT這個ptt app內建上傳圖片的功能上 02/04 18:28
18F:→ canis831025: 傳圖片,並非由自己的帳號上傳到imgur 02/04 18:28
19F:→ canis831025: 這樣上傳圖片到第三方網站,責任應該在app吧? 02/04 18:28
20F:→ ntnusleep: XDD,你不按怎麼傳上去 02/04 18:30
21F:→ ntnusleep: 心聲:「向來為PTT本站及廣大使用者肯定為合法使用」 02/04 18:31
22F:→ ntnusleep: 不過我沒在用JPTT,所以不是很理解那個功能啦 02/04 18:31
23F:推 canis831025: 大概是長這樣的介面 02/04 18:35
25F:→ ntnusleep: 契約的合意,有時是明文的,有時大家有默契=>默示合意 02/04 18:35
26F:→ ntnusleep: 講大白話,我認為大家有默契同意這件事 02/04 18:37
27F:→ ntnusleep: 但能不能靠這個見解過關不確定 02/04 18:37
28F:→ ntnusleep: 不過有主張有機會 02/04 18:38
29F:→ ntnusleep: 然後個人認為處罰這個很沒意思 02/04 18:39
30F:推 canis831025: 大概能理解意思 02/04 18:40
31F:→ canis831025: 感謝大大開解 02/04 18:41
※ 編輯: ntnusleep (101.137.102.190 臺灣), 02/04/2023 19:4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