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hec (流浪者失修的殘夢)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民事訴訟承受疑問
時間Wed Jan 25 23:26:44 2023
事實經過:
1.爸爸的車停在路邊被撞爛了,無法修復,對方酒駕(累犯)。
2.對方不願意賠錢(有錢不願意賠)
3.目前官司進行中,預計年後言詞辯論。
4.爸爸年前covid-19死亡。
5.目前要辦訴訟承受。
6.訴訟承受要全體繼承人同意。
問題:
1.
所謂全體繼承人,有包含第二、第三、第四順位嗎?
有些爸爸的兄弟姊妹不知道去哪裡找人。
2.
所謂全體繼承人,有包括未成年的小孩嗎?
第一順位裡面有幼兒園小朋友。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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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Hlawtel: 第一順位而已 01/26 00:09
2F:推 wcsuisui: 第一順位 、包括 01/26 03:55
3F:推 jasonyeh: 第一順位,包括未成年小孩,訴狀記得列小孩父母為法定代 01/26 09:35
4F:→ jasonyeh: 理人 01/26 09:35
5F:推 stevenchiang: 小孩父母都在的話,小孩就不會是繼承人阿ww 01/26 13:22
6F:→ stevenchiang: 他父或母其中一個才會是繼承人 01/26 13:23
7F:→ stevenchiang: 前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以親等近者為先。 01/26 13:24
8F:推 jasonyeh: 回答太快有誤,感謝樓上指正 01/26 20:48
9F:→ nhec: 謝謝,所以孫子不用列,感恩。 01/27 0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