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inymoke (沈睡者)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訢頌時,訢狀內容,是不是其實不是重點?
時間Tue Jan 3 21:34:39 2023
事實經過:
目前正在請律師打民事訴頌
事務所在打好訴狀正式送到法院前,會請我們委託人先過目,
但每每檢查訴狀時,都會發現一些很小的錯誤,例:求償金額寫錯、當事人提供的合約數量.
部份漏列(提:提供4份合約卻只列3份)、內文複製貼上,寫的與當事人事實不符(當事人已有
事先提醒)、錯字....
問題:
因為檢查到有點煩,想請問:
是不是其實當庭辯論才是重點,訴狀只是輔助?
還是訴狀其實是事務所員工在寫,不瞭解實情,導致寫出來的有落差,才每每都要當事人提
醒修改?
小小問題,不瞭解法院及事務所運作,故有疑惑,還請法界大大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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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iscu: 頌(X) 訟(O)01/03 21:46
2F:→ atxp4869: 標題也寫成「訢」了,少一點01/03 22:00
3F:→ iscu: 不管打什麼,文書都是最重要的, 這律師打混吧01/03 22:13
4F:→ jesil: 錯字其實還好 金額跟合約不符是比較不OK01/03 23:24
5F:→ jesil: 另外有些律師書狀助理寫的就算了 自己也不太看很可怕01/03 23:24
6F:推 KKyosuke: 那只是代表你們的律師很混01/04 00:59
7F:→ KKyosuke: 不要相信電視演的 一般的案子書狀決定八成01/04 00:59
8F:→ KKyosuke: 錯字無所謂 求償金額這種東西都能錯很嚴重的01/04 01:01
9F:推 b01303099: 從業以後真心覺得律師是良心事業 看自己良心做事~01/04 07:45
10F:→ jasonyeh: 錯字的部分你也是差不多01/04 09:18
謝謝大大回覆:書狀佔八成....(>.<)
好吧,為了不想要打輸官司又白花律師費,那我只能繼續死命地,每次出狀前再三確認了...
不過,事務所那邊修正速度是很快啦;只是數量讓人有點不太心安而已.
※ 編輯: shinymoke (1.164.177.86 臺灣), 01/04/2023 15:29:01
11F:推 KHlawtel: 書狀才是重點啊,開庭很多是形式上的01/07 19:03
書狀才是重點,瞭解了,謝謝大大。
※ 編輯: shinymoke (1.164.178.221 臺灣), 01/08/2023 12:19:15
12F:→ KHlawtel: 如果有二審記得換律師了 01/11 14:11
二審!? 希望一審就能搞定啦,再打到二審很累耶 〒△〒
※ 編輯: shinymoke (1.164.182.124 臺灣), 01/11/2023 19:4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