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ao969 (弱智浩呆)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覆議會結論?
時間Wed Nov 30 12:44:38 2022
之前發生車禍 (警察局初判是由我方後面追撞到前車 全責)
對方在追訴期限前提告過失傷害 因為我方傷的也很嚴重
所以我也在當天提告對方過失傷害罪
到地檢署偵查時 因雙方各説各話
檢察官裁定送鑑定!
到鑑定會時 也是各説各話
因為我方堅持「雙方雖在同車道但不同動線,是對方突然撇進我的動線 我因反應不及所
以才撞到他」
後來鑑定報告出來 「依評判後A車(我)由後方追撞B車(對方)的可能性較大」
我方提出覆議 經檢察官認為有再覆議的必要
所以就再轉送覆議
今日覆議結果出來...
「本案雙方當事人對於肇事經過情形各執一詞,肇事當時兩車行駛動態及相對位置關係不
明,依卷附跡證資料難以釐清肇事事實,爰本局覆議會未便據以鑑定覆議」
請問ㄧ下...
1.覆議會的意思是他們也鑑定不出來嗎?
2.這樣的結果對我的官司會有什麼樣的影響?
謝謝大家的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0.43.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ttLifeLaw/M.1669783480.A.DE6.html
1F:推 chinaeatshit: 意思就是你沒有翻盤 你在沒有新事證的情況下送覆議 11/30 15:05
2F:→ chinaeatshit: 鑑定的結果大多都是以原先的鑑定結果為主 11/30 15:05
3F:→ toyamaka: 就賠錢吧 11/30 15:31
4F:→ amao969: 回1F 因為都沒有相關證據 剛好改路段也沒有監視器!而且 11/30 16:06
5F:→ amao969: 覆議會也沒有通知我方去補陳述...唯一的就是B車的前腳踏 11/30 16:06
6F:→ amao969: 板有站ㄧ個小孩,這一點警察有在初判表上註明「機車服載 11/30 16:06
7F:→ amao969: 人員未依規定」,也因某種因素B車會突然向右偏向我的動線 11/30 16:06
8F:→ amao969: ... 11/30 16:06
9F:→ amao969: 回3F 不是我們不賠錢,是對方開出的價碼太高了!先説傷 11/30 16:43
10F:→ amao969: 勢,對方肢體擦挫傷,右手肘挫傷,當天傷口處置好之後就 11/30 16:43
11F:→ amao969: 回家了,未住院!醫療收據前前後後總共4000餘元我方右上 11/30 16:43
12F:→ amao969: 肢部多處骨折,開刀治療,住院10天!出院醫療費用約10多 11/30 16:43
13F:→ amao969: 萬!車禍當天我方就去醫院急診探視並親自道歉,後面也每 11/30 16:43
14F:→ amao969: 隔一星期左右會打電話關心...並辦理出險由保險公司協助。 11/30 16:43
15F:→ amao969: 第一次調解...對方開價200萬,因為她説她從事網拍,每月 11/30 16:44
16F:→ amao969: 每月薪資60萬元,沒有任何薪資證明文件,只有銀行的帳戶 11/30 16:45
17F:→ amao969: 明細影印本!第二次調解降為120萬,理由同第一次!第三 11/30 16:45
18F:→ amao969: 次調解,保險公司願意理賠25萬(所有收據僅有約4萬元, 11/30 16:45
19F:→ amao969: 其中還很多看就知道不是真的),對方覺得太少,後來我方 11/30 16:45
20F:→ amao969: 再加上過失傷害罪可能會被判兩個月刑期的易科罰金60000再 11/30 16:45
21F:→ amao969: 加上去共31萬,對方還是不肯,還説60萬她才肯和解!後來 11/30 16:45
22F:→ amao969: 只好跟對方説,不然讓法官判好了,判多少保險公司賠多少 11/30 16:45
23F:→ amao969: ,我們也是要繳那個6萬!才會有目前的情形... 11/30 16:45
24F:推 KKyosuke: 聽到每月薪資六十萬還談啥 11/30 19:30
25F:→ KKyosuke: 對方不講人話給法院處理啊,還扯皮什麼… 11/30 19:30
26F:→ KKyosuke: 狠一點就反手檢舉他逃漏稅 11/30 19:31
27F:推 liaojc1688: 請他提出報稅證明月入60萬,向國稅局檢舉,別和解了, 11/30 21:14
28F:→ liaojc1688: 寧願繳罰金也不被敲詐 11/30 21:14
29F:推 kayak5566: 月薪60我應該會每年檢舉 11/30 22:51
30F:推 roy11111: 就給法院判了吧,說明你有意願和解,但對方條件是怎樣 12/01 00:48
31F:→ roy11111: ,同車道你是後車,你說他突然撇進你動線,那也是你沒 12/01 00:48
32F:→ roy11111: 注意車前狀況,且未保持安全距離 12/01 00:48
33F:→ jacvky: 開這個價錢根本不用和解,直接打官司就對了 12/01 09:12
34F:推 badiverson: 這金額直接法院判了,講那麼多幹嘛? 12/02 01:03
35F:推 shachitw: 同車道就是你要注意前車,哪怕對方從車道的最左到最右,路 12/04 09:55
36F:→ shachitw: 權都是他的,這筆帳大概賴不掉,至於對方獅子大開口就請他 12/04 09:56
37F:→ shachitw: 等去民事法庭跟法官一一解釋吧,除了有實質收據的醫療費 12/04 09:57
38F:→ shachitw: 以外,你其他都跟法官說有爭議,車損也請提出應該要折舊 12/04 09:57
39F:→ shachitw: 我猜他最後拿到的不超過10萬元 12/04 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