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各位,立馬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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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1.136.1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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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harronHuang: 沒有真的打下去不算家暴?我記得言語暴力也算。不11/13 17:31
2F:→ SharronHuang: 方便架設監視器的話,可以試試看隨時攜帶錄音筆11/13 17:31
謝謝回覆,您比只會叫受害人逃跑的鄉民好多了。對的,昨天113是這樣說的,她說這只是?
※ 編輯: sirloin (118.161.136.18 臺灣), 11/13/2022 19:01:05
3F:推 leptoneta: 問題是現場沒有第三人 罵你又怎樣 也不違法11/13 22:01
4F:→ leptoneta: 若被拖鞋打就去驗傷 對方若拿兇器就記得逃跑11/13 22:03
嗯是啊,罵我是不怎樣,但已經要動手打我囉^.^
當時我跟該手足都在樓梯間,她在上一階樓梯,我在下一階,所以我除了怕被她打頭外,還
現場只有我跟此位手足。
這可以怎麼做?
或怎麼預防手足再動手動腳?
我真的很怕之後又被手足動口動手。
5F:推 SharronHuang: 沒有真的打下去不算家暴?我記得言語暴力也算。不11/13 17:31
6F:→ SharronHuang: 方便架設監視器的話,可以試試看隨時攜帶錄音筆11/13 17:31
謝謝回覆,您比只會叫受害人逃跑的鄉民好多了。對的,昨天113是這樣說的,她說這只是?
※ 編輯: sirloin (118.161.136.18 臺灣), 11/13/2022 19:01:05
7F:推 leptoneta: 問題是現場沒有第三人 罵你又怎樣 也不違法11/13 22:01
8F:→ leptoneta: 若被拖鞋打就去驗傷 對方若拿兇器就記得逃跑11/13 22:03
※ 編輯: sirloin (118.161.136.18 臺灣), 11/13/2022 23:29:46
9F:→ sirloin: 嗯是呀,沒有第三人罵本來就不違法。但當時我們在樓梯間11/13 23:31
10F:→ sirloin: ,她在上一階樓梯,我在下一階,除了怕被她打頭外,還怕11/13 23:31
11F:→ sirloin: 被她推下樓梯。11/13 23:31
抱歉問個問題,
手足拿拖鞋做作勢要打我的頭,
可以告恐嚇嗎?
(如果下次真的有拍到影片的話?)
※ 編輯: sirloin (118.161.136.18 臺灣), 11/13/2022 23:37:39
12F:→ wim1990: 問就是告啦,反正你要告殺人也沒人阻止你。 11/13 23:45
13F:→ wim1990: 只是你該思考的事情是你提到什麼預防避免什麼鬼的都不是 11/13 23:45
14F:→ wim1990: 法律能做到,法律什麼時候能預防人不要犯罪?不要把法律 11/13 23:45
15F:→ wim1990: 想到高大上,他就是處罰的工具而已,要避免簡單就是搬家 11/13 23:45
16F:→ wim1990: 沒別的。 11/13 23:45
17F:→ sirloin: 保護令不就是避免嗎@@? 11/13 23:49
18F:→ sirloin: 現在卡在沒證據無法提告 11/13 23:52
19F:→ sirloin: 如果有影片一定告死她 11/13 23:52
20F:→ sirloin: 重點是手足也很聰明的趁家裡沒人開始對我潑婦罵街+作勢打 11/13 23:52
21F:→ sirloin: 我 11/13 23:52
22F:推 wim1990: 你覺得拿一份幾頁A4紙組成的保護令,在對方要打你的時候 11/14 10:44
23F:→ wim1990: 跟他說我有保護令你不能打我,能避免什麼?會打你就是會 11/14 10:44
24F:→ wim1990: 打你,保護令也不看在眼你,保護令就是個違反保護令的時 11/14 10:44
25F:→ wim1990: 候能處罰他而已,一張紙一堆人就當神一樣拜,然後自己覺 11/14 10:44
26F:→ wim1990: 得無敵,頗可笑的。 11/14 10:44
27F:→ sirloin: 原來如此,好的謝謝 11/14 11:24
※ 編輯: sirloin (211.75.19.12 臺灣), 11/14/2022 12:55:03
※ 編輯: sirloin (211.75.19.12 臺灣), 11/14/2022 12:55:39
28F:→ vwpassat: 保護令內中還包含禁制令:禁止加害人直接或間接對於被害 11/14 15:56
29F:→ vwpassat: 人為騷擾、通話、通信或其他必要之聯絡行為。 11/14 15:56
30F:→ vwpassat: 遷出令:1.命加害人遷出被害人之住居所之驅逐令。 11/14 15:57
31F:→ vwpassat: 2.禁止加害人就該不動產為處分或其他假處分。 11/14 15:57
32F:→ vwpassat: 遠離令:命加害人遠離被害人住居所、學校、工作場所或其 11/14 15:58
33F:→ vwpassat: 特定家庭成員經常出入之特定場所。 11/14 15:58
34F:→ vwpassat: 如被打得當下,立刻報案說要申請緊急保護令。 11/14 16:00
35F:→ vwpassat: 之後再向家事法庭申請 一般通常保護令 11/14 16:01
36F:→ vwpassat: 緊急保護令:基於被害人有遭受家庭暴力的急迫危險,由檢 11/14 16:05
37F:→ vwpassat: 察官、警察機關或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書面、言詞 11/14 16:05
38F:→ vwpassat: 、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方式向法院聲請,且法院應 11/14 16:06
39F:→ vwpassat: 於受理聲請後4小時之內核發。 11/14 16:06
40F:→ vwpassat: 說是申請通常保護令,但其實就是向對方提出民事告訴, 11/14 16:14
41F:→ vwpassat: 兩造都要出席家事法庭。 11/14 16:15
42F:→ sirloin: 哦哦哦,好喔收到,謝謝您 11/14 19:55
43F:→ sirloin: 想澄清一下,我沒有要求對方離開家裡,我希望她不要靠近 11/15 12:25
44F:→ sirloin: 我也不要跟我說話,如同我不想看到她也早就不會靠近她一 11/15 12:25
45F:→ sirloin: 樣(本來就住不同房間),至於她要不要待在家裡隨便,不 11/15 12:25
46F:→ sirloin: 要對我動手動腳都可以。 11/15 12:25
47F:→ sirloin: 為什麼不逃跑? 11/15 12:25
48F:→ sirloin: 當下雙方都在樓梯間,她上我下,根本來不及轉身往下跑, 11/15 12:25
49F:→ sirloin: 也不想示弱護住頭,只能鎮定大聲的喊:請你借過,以上本 11/15 12:26
50F:→ sirloin: 人完全沒有動手動粗口。(如果覺得請你借過是粗口那就算 11/15 12:26
51F:→ sirloin: 了) 11/15 12:26
52F:→ sirloin: 成人請搬出去住: 11/15 12:26
53F:→ sirloin: 每個月有繳房租/孝親費,生活日用品也是自己用自己買的, 11/15 12:26
54F:→ sirloin: 所以繼續住下去,方便就近照顧父母。龜不龜的嘴巴請自重 11/15 12:26
55F:→ sirloin: ,不是每個家庭都跟你一樣幸福。如果成人就一定要走,好 11/15 12:26
56F:→ sirloin: 喔我已經看好房要搬了。 11/15 12:26
57F:→ sirloin: 沒想到受害者的自救方式只有run away ...慘。 11/15 12:26
58F:→ sirloin: 也謝謝大家留言, 11/15 12:26
59F:→ sirloin: 謝謝wim1990與leptoneta的提點。 11/15 12:30
60F:→ sirloin: 至於某m,你的建議我真是頗懷疑,我第一次發文你的推文根 11/15 12:30
61F:→ sirloin: 本錯得離譜,甚至被其他版友嗆。還好我朋友有去請教區公 11/15 12:30
62F:→ sirloin: 所法扶,否則還真的息事寧人。您說得對,以後專業問題還 11/15 12:30
63F:→ sirloin: 是找律師或法扶,因為免錢的最貴。也推薦大家多多利用區 11/15 12:30
64F:→ sirloin: 公所法扶,每人有十分鐘時間可以問喔。 11/15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