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roTraitor (dum dum)
看板PttLifeLaw
標題遺囑執行疑問
時間Fri Nov 11 15:07:16 2022
祖父生前有做公證遺囑,約定由其兒子A為遺囑執行人。
並約定將來遺產稅繳納,由其戶頭現金支出。
祖父在世時,生活花費、現金支出的管理人為女兒B。
今祖父過世近半年,目前仍未繳納遺產稅、辦理過戶。
問題:
如果B因內心不平(家族內素有紛爭),不願以戶頭現金繳納遺產稅,那麼A能有何作為?
是不是應該先代墊遺產稅,以免被罰滯納金
後續若要討回代墊款,再上法院或調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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