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ydenchuang (ryden)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傷害和恐嚇求償多少合理呢?
時間Sat Aug 13 05:22:57 2022
事實經過:
他是我室內設計住宅的屋主的前屋主
然後他這個的房子漏水沒處理好
他找他的師傅要來修
但我是服務我的客戶所以來幫忙開門跟協助監督還有跟前屋主的師傅討論說怎麼做比較好
我們約11點整
但我剛好在別的工地沒收訊
忙到忘記 他11:23打來
我趕快跟他道歉
然後趕快去現場幫他開門
我也有錯我遲到
然後他就說
我遲到要補錢給師傅
我說好沒關係我的過失我不對應該的
結果到現場都施工了我們要離開的時候
他才說補的錢是要給他他自己要收口袋的
我說給他本人可能沒辦法,我覺得這樣不合理。
畢竟耽誤的是師傅的時間給師傅我覺得合情合理。
然後給師傅錢沒關係但公司流程會需要用匯款的方式,並且詢問師傅可以索取收據或是發
票嗎?
前屋主就說:我為什麼要把事情搞得那麼複雜?覺得我在刁難他就更不爽
然後開始碎碎念
說年輕人怎樣有的沒的
我就站著給他罵一樣跟他道歉賠不是
然後前屋主要進電梯離開樓層至地下室B2時放話說
不給我現金沒關係我跟你現在的屋主客户要
我就開始有點不開心了;覺得此事件跟我的客戶沒關係
我就去按電梯進去跟他們一起下樓
然後跟前屋主和師傅說:沒關係我給你們現金,我不希望打擾到我的客戶,我事後和公司
解釋並且請款。
然後前屋主繼續罵繼續碎碎念
開始倚老賣老
我就跟前屋主說 幫你監工、和師傅協調等等的不是我的義務
今天是你自己出售這間房子沒有處理好;如果房屋是好的我根本不用跑這一趟
我也沒有和你們抱怨或是威脅說要收取我多跑一趟甚至和師傅提供施作方法的意見諮詢費
用
然後前屋主聽到我這樣說又更不開心,繼續謾罵
我就和前屋主說:你老人家這輩子沒有不小心遲到或是忘記過事情嗎?
道歉我也道歉了而且還是不斷地道歉低聲下氣、甚至要錢我也給你了,不遵守公司流程我
也自己掏腰包息事寧人
你現在還在咄咄逼人就是死要錢啊
對啊我們年輕人的時間就不是時間
前屋主聽到就說我在侮辱他
然後就徒手一拳揮過來
導致我的右耳機掉了不見
他打我下一秒我拿出手機錄影
他作勢兩次要打我;但發現我完全不怕也不閃躲
可能因此更生氣 第三次就真的揮拳(錄影包含聲音
第二段錄影沒拍到影像,但有拍到聲音,他說說我是不是不想活了)
第一段錄影結束是他打左邊耳朵跟脖子臉頰手機及眼鏡一併被他打出去
眼鏡被打出去同時我近視700多度是看不清楚的;
後續他持續叫囂並且動手我沒辦法防禦(看不清楚也看不見他的動作)我和他說,有什麼
事我們去樓上管理室談或是警察局談
我先撿起了我的手機撥打110(但地下室沒有訊號)他看見我撥打110又走過來攻擊我一次
我只能想辦法找掉到地板的電梯感應卡和眼鏡要離開現場
但他發現我在找電梯感應卡,我看見他撿起鑰匙往他後方丟不讓我離開
我彎著腰往鑰匙方向走去並且準備撿時,他用腳踹我腹部
我冷靜地和他說沒有打算和他打架及還手
心想也沒辦法靠近他他會持續攻擊,但我的鑰匙被他丟到他旁邊,我改為去撿眼鏡
眼鏡旁邊有滅火器
他持續叫囂的同時我想說要反擊自保不然他一直攻擊我,我拿起滅火器但想到他年紀很大
了我怕危險 我又放下
他就又走過來用右手架著我的脖子往旁邊抓,我把他推開後重複:我沒有打算和你吵架也
不打算還手 可以請你停止了嗎
然後他又攻擊一次正臉,我往旁邊走,用手機傳賴告知家人我被攻擊
(地下室可以收賴約兩格;但沒辦法通話)左邊流些許鼻血後家人打電話來我開擴音
前屋主才停手改成僅有叫囂
看他停手後我去撿感應卡和眼鏡
準備去旁邊停車格開車去驗傷
前屋主持續叫囂放話說要找人來是不是,我在這裡等你啊
我只回覆:大哥你只要記得我沒有動手也沒有還手,沒有對你做任何事
我就離開現場了
總數預計揮拳攻擊六次
腳踹一次
問題:
現在仔細回想
師傅在電梯有和前屋主說 您不是要到一樓離開嗎?
前屋主說要跟著下地下室
這樣算是有預謀傷害嗎?
我要撿拾鑰匙坐電梯離開現場
他把我的鑰匙搶走丟棄旁邊這樣算是妨礙自由嗎?
目前只能提告傷害和恐嚇嗎?
另外這樣傷害和恐嚇要求償多少呢?
眼睛壞了;耳機少一隻不見;手機噴出去當機破裂都是可以求償的嗎?
錄影有拍到的那拳剛好嘴巴微開 下顎被打到目前沒辦法張全開,吃東西會痛
並且頭暈從下午四點持續到現在
還在觀察中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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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95.1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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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ydenchuang (101.10.95.12 臺灣), 08/13/2022 05:23:36
※ 編輯: rydenchuang (101.10.95.12 臺灣), 08/13/2022 05:40:30
1F:推 stevenchiang: 你損害多少就請求多少 08/13 08:30
2F:→ wim1990: 不合理法官會讓他合理 你爽提多少就多少 08/13 09:14
3F:推 iscu: 我就納悶,現在智慧型手機應該是基本配備吧?有行程就紀錄 08/13 10:23
4F:→ iscu: 一下,時間到了自動提醒,不小心放鴿子的概率應該不存在吧 08/13 10:23
5F:→ iscu: 。或許有些人喜歡不紀錄行事曆,遲到了再來說我只是犯人類 08/13 10:23
6F:→ iscu: 都曾犯的錯 08/13 10:23
7F:→ rydenchuang: iscu 那你可能沒有進過工地或是遇到突發狀況延誤到 08/13 11:51
8F:→ rydenchuang: 後面行程過 08/13 11:51
9F:→ rydenchuang: 然後有設提醒不過沒跳通知和提醒(有截圖紀錄) 08/13 11:51
10F:→ rydenchuang: 不過我不想理由那麼多所以上述有告知的確是我的錯 08/13 11:51
11F:→ rydenchuang: 我也直接賠償時間成本給對方(畢竟是對方自己開的條 08/13 11:51
12F:→ rydenchuang: 件) 08/13 11:51
13F:→ rydenchuang: 然後他和我約的時間是晚上9:30我還在高速公路行駛 08/13 11:53
14F:→ rydenchuang: 已用最安全的方式記錄到行事曆內並不是沒有紀錄 08/13 11:53
15F:→ rydenchuang: 然後工作遲到這一件事近三年來除這次外沒發生過 08/13 11:53
16F:→ rydenchuang: 另外等待的人不是前屋主,是師傅 08/13 11:55
17F:→ rydenchuang: 前屋主並沒有到場等候 08/13 11:55
18F:→ rydenchuang: 只有施工完才跑來一趟要收錢發生此次事件 08/13 11:55
19F:→ core168: 開6萬給他殺價,1萬2就和解 08/13 20:35
20F:推 concrete2536: 不要一下降到一萬二,三萬六拼一下 08/14 10:12
21F:推 furuuchitw: 事實:他的確有動手造成傷害;業務損失他也可以提出, 08/16 07:03
22F:→ furuuchitw: 但傷害跟恐慌與業務損失無關,該賠多少就多少,不用想 08/16 07:03
23F:→ furuuchitw: 和解,都動手了就讓他記取教訓吧 08/16 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