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xc82922 (SUNG)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執行命令 看不太懂
時間Wed Apr 27 22:10:25 2022
事實經過:
媽媽過世後有跟妹妹去法院辦理拋棄繼承,今天突然收到這張執行命令,有點不知所措。
主旨:禁止債務人 我(即之繼承人)、妹妹(即之繼承人)在說明二範圍內收取xxx (身分證
- 編
號:號,對第三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
休金債權或為其他處分,第三人亦不得對債務人清償。
問題:
當初拋棄繼承媽媽最新身分證的名字跟證號,現在這張執行命令是媽媽舊的名字跟證號,資料沒有相通嗎?還是兩個名字都要辦拋棄?
或是我要舉證兩個名字跟證號是同一人再把拋棄備查寄去法院?
想請教這張執行命令是要做什麼?
我應該怎麼做?
當初有辦理拋棄繼承也有收到法院寄來的拋棄繼承准予備查。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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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zxc82922 (116.241.104.110 臺灣), 04/28/2022 07:36:01
1F:→ sindyevil: 執行命令上有該股書記官的聯繫方式 04/28 09:04
2F:推 asmp: 應該是因為勞工退休金屬於遺產,而你們已拋棄繼承,所以法院 04/28 12:21
3F:→ asmp: 通知你們不要去領,勞保局那邊應該也有收到命令。 04/28 12:21
4F:推 jasonyeh: 沒有要做什麼,就是通知你們不能去領爸爸的勞工退休金, 04/28 13:13
5F:→ jasonyeh: 就算去請領勞保局也不能給付給你們 04/28 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