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mu (^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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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車禍] 行人在綠燈斑馬線上遭綠燈左轉車撞上
時間Wed Mar 23 23:05:32 2022
一、車禍發生日期:2022/3/22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汽車
小妹行人被撞倒在地無外傷,急診x光無骨折,醫院診斷證明開右腿挫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有報警,現場沒有被破壞,筆錄在醫院做
,警察說對方全責,調閱對方行車記錄器,我是完全沒問題的,警察的現場圖上有寫對方要
賠償我,後雙方直接在上面簽名
https://i.imgur.com/9B9CRFr.jpg
藍色我紫色對方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不清楚,不過應該有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昨天因為公事需要,早上去士林地院出庭,離開後從天母大葉高島屋往捷運站方向行走,過
忠誠路二段綠燈斑馬線時造到從士東路綠燈左轉的汽車從右後方撞上後倒在斑馬線上
六、問題:目前已確定對方為全責方,但不太清楚與對方和解金額該如何求償較好,上網也
不到一個公定價,本來是想說不要求償太多應該幾千塊就好(因為對方態度很好,昨天在醫?
要出急診時幫我批價,離開又先拿三千塊給我,本來要拒絕想說簽和解時一起談,後來因為
腳太痛,想趕快離開就先拿了)
但今天起床後發現本來的疼痛從右小腿蔓延到右大腿與腰部,去復健科照超音波後,復健科
開立右大腿與小腿多處挫傷需要進行注射治療及復健,現場有先打了四針消炎針處理,且開
始無法久坐久站只有躺著會比較舒服。
另外因為昨天被撞,現在對於過馬路會感到非常害怕,覺得隨時都會被撞,這種也可列入精
神損失求償範圍嗎?有需要開立證明嗎?
目前確定求償項目一定有
1.復健費用+醫療費用
2.交通費
3.工作損失
想知道精神損傷該如果求償才不會太過份呢(主要是真的太痛痛到很不爽)
因為家人說的數字有點驚人,想知道到底合不合理
(家人是說這是無妄之災,我本來是不需要受這些苦的,所以開的很驚人)
有估狗過類似內容,但都沒有一個說法,想要參考各種意見,再請各位不吝指教,非常非常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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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噓 flyoverthemo:你知道你媽在這裡PO廢文嗎? 02/24 01:01
→ flyoverthemo:打錯... 02/24 01:02
→ flyoverthemo:你媽知道你在這裡PO廢文嗎? 02/24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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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jacvky: 開的很驚人是開多少?? 基本上沒骨折精神撫慰金高不到哪去03/24 10:36
3F:推 KKyosuke: 開的很驚人就多繳點裁判費啊,你受害人都覺得驚人了...03/24 13:52
4F:→ jesil: 工作損失要醫生在診斷證明上面有開休養 沒有的話很難03/24 14:32
5F:→ jesil: 精神賠償一般就看傷勢 + 雙方資力03/24 14:33
6F:推 lu0713: 先提告,然後本人神隱。一切對外交給可信任的家人或朋友代03/24 16:17
7F:→ lu0713: 你出面處理。03/24 16:17
8F:推 chinaeatshit: 就沒有公定價這種東西 怎麼老愛有人問公定價 真要說03/24 16:21
9F:→ chinaeatshit: 的話 我覺得開1000萬是合理的公定價03/24 16:22
10F:→ chinaeatshit: 而且對方有保險的話 跟本不用在乎有什麼不好意思03/24 16:23
11F:→ jasonyeh: 真的很多人愛問公定價或行情,沒有這東西,精神慰撫金就03/25 09:17
12F:→ jasonyeh: 只要想說自己受到這樣的傷、這樣的痛苦需要多少金錢才能03/25 09:17
13F:→ jasonyeh: 撫平傷痛這樣就夠了,至於驚人不驚人那不用在乎03/25 09:18
14F:→ dong531: 我覺得沒斷沒殘,公定價3000再加醫療費用03/25 11:34
15F:推 me410: 你有無找對方保險公司談過嗎?醫療是實報實銷,在家各1萬就好03/25 12:11
16F:→ me410: 每次看診包含復健一定要拿收據跟對方保險公司核銷03/25 12:12
17F:推 lu0713: 先提告,就是對方求你談。否則就是像目前這樣,想求償還要03/25 16:04
18F:→ lu0713: 很卑微的問:公定價多少。03/25 16:04
19F:推 sfking: 我是沒有實務經驗,但我有時候想在斑馬線上拿肉身捍衛路權03/26 18:19
20F:→ sfking: 所以用行人穿越道查過很多判決書,因為在斑馬線上撞行人會03/26 18:20
21F:→ sfking: 加重刑責二分之一,所以依我看到的狀況,對方駕駛沒逃、有03/26 18:20
22F:→ sfking: 坦承過失、受害者只有擦挫傷的情況下,因雙方對和解金認知03/26 18:21
23F:→ sfking: 有落差,所以最後沒和解被判刑的狀況,通常判30~55天拘役03/26 18:22
24F:→ sfking: 也就是說對方如果不跟你和解,他除了吃一條過失傷害,以後03/26 18:22
25F:→ sfking: 姓名會被釘在判決書查詢網上以外,他也要付3萬到5萬的罰金03/26 18:23
26F:推 sfking: 給政府,所以要是我被撞我會開5萬,他不信邪的話就等他一03/26 18:25
27F:→ sfking: 審被判完再來談吧,假如被判50天我再去問他要不要4萬5和解03/26 18:26
28F:→ sfking: 對他來說就是5萬罰金+過失傷害,或跟我和解還省5千03/26 18:26
29F:→ sfking: 不要就拉倒,反正我如果也只是擦挫傷而已03/26 18:26
34F:→ sfking: 以上都是擦挫傷Case 未和解走法院的結果03/26 18:37
35F:推 jery1017: 樓上專業03/26 20:34
謝謝樓上所有大大的建議
主要是因為身邊的朋友說的數字都不一樣
我又不確定到底該如何是好
至少目前樓上大大給的建議讓我有方向了!!!
非常非常謝謝各位
※ 編輯: ismu (122.254.37.33 臺灣), 03/27/2022 16:12:58
36F:推 sfking: 最痛恨不讓行人的駕駛 請務必給他教訓 然後記得來回報 03/27 19:37
37F:推 myislet: 推樓上,不禮讓行人一定要得到懲罰 另外請問為什麼建議 03/28 13:01
38F:→ myislet: 本人神隱呢 03/28 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