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ikelu (史派克)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親人欠稅 我收到法務部通知
時間Mon Feb 21 17:25:38 2022
事實經過:
幾年前因家母過世留下一棟房子為我跟家兄共同持有,但實際房子是被他強占使用
後來因家兄投資需要錢,便要求拿房子去做貸款
因為我為房子共同持有人,便在銀行要求下當保證人
最後家兄拿到了房子估值七成的貸款
我也拿走部分貸款金額當做同意借貸的條件
但家兄也要求我轉讓我這邊二分之一的房屋持份給他當保障
後來家兄因投資失敗或賭博之類緣故,導致無力還房貸以及積欠各種債務
中間又以希望處理房子出售跟各種理由跟我借了近百萬
甚至欺騙我要委託房仲做代售而要我提供文件,最後是拿去做二胎貸款
最後在我不再借錢給他之後,他終於將房屋出售完成並償還房貸
因出售的金額比估值高,大約還剩總價五分之一的錢
原本商量好是還完所有房屋相關貸款後,剩餘錢歸我
但最後他以要付交易所得稅為由,希望等他繳完稅後再將剩餘的金額給我
並日後再分期償還欠我的錢
但最後就是錢也沒還,人也失蹤
除了傳訊息各種理由要跟我借錢外,就沒有其他消息
家裡也收到他欠債或欠稅未還的通知,甚至警察上門詢問
問題:
近日我收到法務部來信通知,內容大致如下
受文者:第三人 OOO(我)
主旨:請臺端於111年3月4日上午10時至本分署就出售與義務
人間之共有物相關事項陳述意見。
說明:
1. 本分署受理 110 年度房地稅執特專字第48291號等 110年
度房地稅執特專字第48291號至 48292號、110 年度道罰執
字第467250號至 467283號、110年度道罰執字第 482850
號至 482866號、110年度道費執字第554914號至 554980
號、111 年度道罰執字第14479號、111 年度汽費執字第
20352號至 20353 號義務人XXX(家兄)之行政執行事件,有相關案情尚待明瞭。
2. 依據行政執行法第26 條、強制執行法第19條第2項規定
辦理。
看起來是因為房屋交易所得稅的緣由找我去做說明
我的房屋交易所得稅在房子賣掉後已繳清,並未收到有欠稅之類的文件
想問的是我需要去找律師諮詢嗎? 或是我應該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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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tevenchiang: 看起來是要問你關於你哥的事情 02/21 17:54
2F:→ Blue6: 是要查你哥是不是脫產 02/21 18:58
3F:推 core168: 別理他啊,為什麼要聽他的,你又不是債務人,別傻乎乎配 02/21 23:38
4F:→ core168: 合 02/21 23:38
5F:→ Blue6: 民法244 金流交代不清 就等著塗銷過戶回去 02/22 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