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oru05 (kaoru05)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這屬於侵佔嗎
時間Sat Feb 5 15:02:27 2022
事實經過:
1/14朋友從日本寄送兩個包裹回台
一個送至新北,一個送至新竹
新北朋友在1/26已收到包裹,而我在新竹卻遲遲沒有收到
但想說因為過年吧,貨運量比較大所以沒有想太多
直到2/3時我詢問日本朋友說有沒有寄送的明細
才發現地址寫錯了
(此包裹為一般平信包裹,不需簽收,認地址不認名)
我家地址是69號,朋友卻寄錯到63號
2/3 發現錯誤後馬上到鄰居家詢問包裹的事情
當時一派的人說 好像有收到 但要找
另一派人卻說 我家沒有收到郵局寄來的包裹
然後說會找找看 請我先回家等候
2/3晚上我打了24小時郵務專線,確認過了我的平信包裹確實已送達
2/4一早我爸爸就再次詢問鄰居包裹的事情
他們回說 已經丟了
問題:
1.地址寫錯是我的疏忽沒錯,但包裹上有名字,他們也知道包裹名字不是他們家裡人的
雖然寫英文,他們有去問左鄰右舍包裹是誰家的嗎,可卻沒有來我家問
依照寄錯地址,但不歸還然後丟棄了,這樣屬於侵佔他人財產嗎
2.是沒有親眼目睹丟棄過程,那毀損也能成立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第一次發文,若有不妥自刪,感謝各位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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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hinaeatshit: 侵占有機會 02/05 17:45
2F:→ samnpc: 據為己有才是侵占 02/05 21:42
3F:→ kaoru05: 現在是說已經丟棄了,這樣屬於毀損他人物品嗎 02/05 22:00
4F:推 OAzenO: 刑事要有故意 取證機會不大 民事損害可以談賠償 02/05 22:07
5F:→ iscu: 改口說沒收到 記錯了即可...實際上也沒證據 02/06 00:24
6F:→ CCWck: 民事賠償也很難,根本無法舉證損害 02/06 00:33
7F:推 cka: 貨運的問題比較大 沒有對人名 02/06 00:49
8F:→ shelley0628: c大,原po朋友使用的是一般平信包裹,不需簽收,認地 02/06 03:55
9F:→ shelley0628: 址不認名 02/06 03:55
10F:推 GeorgeKimo: 比照轉帳按錯號碼,可以主張。 02/06 08:17
11F:推 CCWck: 轉帳身份金流都很好查,平信沒辦法證明對方收到,內容物是 02/06 11:53
12F:→ CCWck: 什麼也很難舉證 02/06 11:53
13F:→ lu0713: 國際包裹有平信? 02/06 14:33
14F:→ shelley0628: l大,日本郵政有一種叫"小型包裝物"的海外寄送方式, 02/06 16:49
15F:→ shelley0628: 是以平信方式處理的 02/06 16:49
16F:推 GeorgeKimo: 侵佔跟毀損都是刑事,交給警察與檢察官去調查吧。 02/06 18:44
17F:推 leptoneta: 反正就告下去 會不會成立是對方要煩惱的 02/06 19:18
18F:推 Zumi: 畢竟是鄰居,撕破臉後的問題也是要承擔的,另外你們也無法 02/06 19:42
19F:→ Zumi: 證明那個包裹裡有什麼吧 02/06 19:42
20F:推 OAzenO: 郵差可不會沒事說自己偷懶沒送包裹 02/07 14:28
21F:推 OAzenO: 這應該是 國際小包 免簽收 02/07 18:00
22F:→ cka: 其實你朋友寫錯地址就是自己也有責任 02/09 01:34
23F:推 a7708101: 只能幫QQ 日本郵政可以電腦繕打運單 多加利用吧 03/28 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