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hleychoc (ashleychoc)
看板PttLifeLaw
標題有關車馬費被告詐欺
時間Wed Dec 15 11:07:06 2021
今天遇到的事情有點特別...
查了網路的文章不是人頭戶的詐欺、
不然就是男女糾紛之間的贈與詐欺問題(通常都不起訴)
此外還沒有我這種案例,所以想請鄉民看看小妹該如何自保?
事情是這樣的:
小妹我在12/11玩交友軟體時遇到一個男生
以包養為由提出見面(一個月十萬)
原本是拒絕但對方一直不停要求見面
隨後他給了我3000元的車馬費到台北與他見面
爾後,當我準備出門時被家人擋下來說不準去
也被家人發現在玩交友軟體,被逼著撤銷我的本人照
在這段時間有兩個小時多沒有回覆對方訊息,對方才去報警。
當跟家人吵完架後也覺得不去見面比較好
隨後想把車馬費退還給對方
才發現匯不過去,打去警局後才發現自己成為警示帳戶。
現在的重點是
1.對方覺得我撤銷本人照片這個舉動為詐欺
2.對方覺得他給我車馬費但我人卻沒有出現符合詐欺行為?
3.他給我錢後我當天還有動到帳戶裡的錢,這樣會有事嗎?但餘額始終還有3000元以上
目前我想主張的是:
1.錢是他主動要給的、包養是他提的,我沒有使用詐術要騙他,要我去找他也是他主動提
的
(這部分只有錄音檔)
2.我如果原本就有要騙人的意思為何我當初要放我的本人照?
3.當天不到三小時我就有聯絡對方要還款的對話紀錄,無詐欺本意
請問這種案子有沒有可能到檢察官那邊就不起訴呢?
目前已經做完筆錄,此外我應該在這段時間搜集什麼對我自己有利的證據?
要不要先用朋友的帳戶把3000車馬費退還給他?
現在對方一直在跟我勒索和解費五萬元,還恐嚇我說要告死我讓我房子被查封全家睡路邊
......
感謝鄉民朋友們看完此文,第一次遇到司法問題,文筆有點慌請見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52.5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ttLifeLaw/M.1639537628.A.DB0.html
1F:→ sindyevil: 如果你要退款也不要用別人帳戶這樣會害到別人 12/15 12:01
2F:→ iscu: 你的意思是過了約定時間然後又兩個多小時沒跟對方聯繫? 12/15 18:41
3F:→ iscu: 不去又不告知? 事後發現被鎖帳號才找其他藉口?? 12/15 18:42
4F:→ iscu: 反正就照實講 看起來是沒啥事 12/15 18:43
5F:推 sonrisalsh: 履約詐欺查一下 12/27 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