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15566aholic (肥宅)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妨害名譽移轉管轄居住地問題
時間Sat Nov 20 20:24:34 2021
事實經過:
因為在PTT發文後,與某板友觀點不合,發生衝突,互相辱罵
看起來很明顯就是在針對對方
結果對方直接跑去對我提告妨害名譽,並且通知去做筆錄,準備等待偵查庭
問題:
我自己有兩個住家,分別在A、B兩個不同縣市,剛好那天吵架時發文的IP是在A的老家中
目前是學生,讀書的地方跟大部分住的地方都是在B地
我看移轉管轄狀有可以填轉移到自己目前大部分居住的B地
但問我朋友,他們卻說只能轉移到吵架發文時的A地
想請問如果申請移轉管轄到B地,這樣檢察官會同意嗎?
畢竟南北跑其實蠻麻煩的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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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ongzhen: 你可以聲請 檢察官不一定要同意 11/20 20:33
2F:推 taoist9999: 請參照刑事訴訟法第5條第1項。 11/24 05:04
3F:→ taoist9999: 法律上可聲請,但檢察官未必會准。 11/24 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