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urak (伊蘇拉克)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未婚懷孕,男方不要
時間Sun Oct 17 07:02:02 2021
※ 引述《mion106 (mion106)》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我有一個朋友,用認識已久的女性不小心一夜情,由於女方說她不容易懷孕而不避孕,接
: 著懷孕了,不過男方覺得沒辦法跟女方生活在一起,因為女方看上男方家的背景,懷孕就
: 想說不上班要男方養,之後還說生了她就不上班來照顧孩子,男方覺得沒辦法跟她走一起
: ,因此想請教一些法律問題,是否能夠保障男方以及女方的家人,以保障不受到牽連。
: 問題:
: 1. 女方現在硬要生,男方不要,不過女方明明沒有經濟能力,感覺之後要用孩子去威脅
: 男方,男方不肯就範,想請教法律是否有保障這塊?
女方子宮,男方沒有支配權,男方要不要生跟女方要不要生沒有一毛錢的關係。
法律只有保障你不被人恐嚇或恐嚇取財,如你有女方恐嚇/恐嚇取財證據,可以報警做筆
錄,不過是不是恐嚇不是你說了算,檢察官說了算。
: 2.女方之前口口聲聲說她不會去貪圖他們家的財產,不過沒有經濟能力,可能就會去他們
: 家鬧,請問是否能在前面還能拿掉的時候具有法律效益的簽切結書?如果女方來鬧可以按
: 法來處理。
「鬧」就是報警處理,簽什麼切結書完全不實際。簽了就不來嗎 ?
現在警察效率之高,你可以親自試一試,隨報隨來,哪怕你「感覺」有人鬧,警察都得
來看看。另外,別說你家客廳,就是你家樓梯間 (如果是公寓) 在你不許可的情況下他
人都無法進入必須馬上離開。
財產一事最後再說。
: 3.女方家人不贊成,一直想要這個懷孕的女方拿掉,一開始說好,後來才發現是騙人拖時
: 間不想拿,女方家人也怕由於這個女生一時的選擇,來害到全家人要幫他,全家人是否也
: 能簽署有效力的切結書,或是法律能夠保障?
中止懷孕的切結書當然可以簽,但女方如反悔生下來後,仍然享有應有權利,如撫養費,
繼承權,無法以切結書剝奪。
: 4.女方感覺是要拿小孩逼著男方要娶她,或是要分他們家的財產,男方願意出錢讓女方拿
: 掉,不過女方硬是不拿,所有人都說要拿掉,但這位女生執迷不悔,她一個人的選擇想拖
: 垮女方與男方兩邊的家人,是否法律是站在懷孕的女方這邊?還是能列舉什麼保障男方與
: 女方家人?謝謝。
男方可以不娶女方,這個沒問題。逼不了。
女方決定要生,這個也沒問題。頂多生出來的小孩有點不幸福。
女方要分財產 ... ? 女方是分不到財產的,只有小孩分的到「遺產」,遺產要等你往生
後才會出現。至於小孩分到遺產要拿給女方花,那是小孩的自由,你管不著。
如果你一毛錢遺產不想留給小孩,沒問題。財產隱匿的方法應該不用我教,如果你不會,
表示你家的家產其實沒多少,不用怕別人分,少操心就少掉兩根頭毛。
這件事與「女方家人」「男方家人」無關。只跟「女方」「男方」有關。「女方」決定
生不生,「男方」決定要不要給該給的錢,不給就大家上法院,法官說你不用給那你就
不用給。什麼拖垮兩方家人,生個小孩是能拖垮誰 ... ? 你/女方就是抱著小孩坐路邊
放個碗公,中華民國全體國民也不會讓你的小孩餓死。
總的來說,你想要女方中止懷孕,要嘛就是錢給的不夠多,要嘛就是女方不願意拿。
你如果想問有沒有什麼法律手段可以幫你便宜解決你現在的困境,那是沒有的。你既
不能無視女方意願強制拿,也沒辦法跟女方簽什麼切結書剝奪其/小孩在法律上應有之
權利。該你負的責任你一個也跑不掉,不該你負的你也不用負,不知道該不該付錢 ?
常跑法院讓法官確認就行。
所以,請戴套,保險套這麼便宜,想爽不戴是有風險的。
還好沒得愛滋,不然這麼龐大的家產是要捐給國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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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surak (118.233.158.189 臺灣), 10/17/2021 07:19:31
1F:推 mion106: 請問一下,如果女方自己經濟不夠,以她的個性,絕對會把 10/17 07:29
2F:→ mion106: 小孩丟給父母,父母想斷絕關係讓他死心,既然要做決定就 10/17 07:29
3F:→ mion106: 是自己想辦法,每個人都跟女方分享生出來不會幸福,女方 10/17 07:29
4F:→ mion106: 也沒能力養跟教,還是硬要生,女方的兄弟姊妹也覺得就是 10/17 07:29
5F:→ mion106: 別有所圖,要拖垮全家,目前女方還住在自己的原生家裡, 10/17 07:29
6F:→ mion106: 本來還跟她爸媽說就自己養在自己的房間裡。 10/17 07:29
7F:→ Esurak: 所以? 女方再怎麼爛,你也無法阻止她生小孩,生下來你就有 10/17 07:39
8F:→ Esurak: 你的責任,除非,這個小孩不是你的。你可以祈禱一下。 10/17 07:40
9F:→ tentaikanso: 為非婚生子女請求扶養費完全不可能構成恐嚇取財/得 10/17 10:57
10F:→ tentaikanso: 利罪...... 10/17 10:57
11F:推 mapleone: 如果女方聲稱不付錢就虐待小孩,這就有機會 10/17 12:08
12F:→ chinaeatshit: 這個案例就算戴套 套子大概也會被戳洞吧,XD 10/17 12:11
13F:→ shelley0628: m大的推文意思是女方沒錢就沒資格生?男方有錢就有資 10/17 13:21
14F:→ shelley0628: 格打炮? 10/17 13:21
15F:推 mion106: 不是這個意思,而是女方家人也覺得女生自己沒辦法養小孩 10/17 17:47
16F:→ mion106: ,到最後不是去找男方,不然就是女方家人要幫忙,很多事 10/17 17:47
17F:→ mion106: 情好聚好散,如果流掉就沒那麼多事情,不過女生一直堅持 10/17 17:47
18F:→ mion106: 不拿 10/17 17:47
19F:→ mion106: 這件事情男方女方都有錯,不過沒辦法走下去才是重點,如 10/17 17:48
20F:→ mion106: 果女生一意孤行,害到其他人,難道例如女方家人就有責任 10/17 17:49
21F:→ mion106: 去承擔這些嗎? 10/17 17:49
22F:推 mion106: 如果女生自己有能力大家不會說什麼,重點是女生自己沒有 10/17 17:53
23F:→ mion106: 經濟能力可以養,現在要逼大家接受她的決定,我們是覺得 10/17 17:53
24F:→ mion106: 這樣太自私了 10/17 17:53
25F:推 iscu: 這只要父母一方有經濟能力就夠了,不需要單獨撫養 10/17 18:10
26F:推 iscu: 不想生又不戴套,你朋友腦袋除了裝飾以外 還有思考功能嗎? 10/17 18:13
27F:→ mion106: 感謝E大回文 10/17 18:18
28F:→ mion106: 也感謝上面有說明的網友,感恩,讓我們可以了解法律 10/17 18:18
29F:→ shelley0628: 拜託~什麼叫要逼大家接受她的決定!!!從原文到推文怎 10/17 19:42
30F:→ shelley0628: 麼看是你們視女方為癈物,用著女方沒生存能力的理由 10/17 19:42
31F:→ shelley0628: 逼迫女方去墮胎!!!根本就是霸凌女方!!!而男方一點都 10/17 19:42
32F:→ shelley0628: 沒錯,因為男方有錢,有錢就是仼性,呼之即來,揮之 10/17 19:42
33F:→ shelley0628: 即去,一夜情解釋成不小心,完美優雅地當沒發生過, 10/17 19:42
34F:→ shelley0628: 果然人的評斷方式都是看有錢與否~ 10/17 19:42
35F:→ sindyevil: 如果你是女方的親友可能是多慮了,孩子的父母都有扶養義 10/18 09:18
36F:→ sindyevil: 務,如果女生經濟有問題或者一走了之的狀況下,只要男方 10/18 09:19
37F:→ sindyevil: 明確還活著,都可以請男方扛起應盡的責任. 10/18 09:19
38F:→ sindyevil: 如果你是男方或者男方親友,想要讓女方周圍親友的一同去 10/18 09:20
39F:→ sindyevil: 施壓甚至強迫女方墮胎等等,講真的,你們是把人當作什麼? 10/18 09:21
40F:→ sindyevil: 兩人之間的事情就是兩人之間,不要擴及他人,如果真的想 10/18 09:22
41F:→ sindyevil: 芭樂劇般的惡意,請保佑男方自己一生平安順利別上演男方 10/18 09:23
42F:→ sindyevil: 父母去搶孫子扶養權的戲碼出現才好. 10/18 09:23
43F:推 mion106: 沒人想要孩子,女方這邊也是不要的,扶養權根本也不會要 10/18 12:04
44F:→ mion106: ,只是會怕會衍生出了社會問題 10/18 12:04
45F:→ yuusnow: 這個孩子的生父母還在,是他的生父母對他有義務,生父母 10/18 12:14
46F:→ yuusnow: 不想要當初就別打砲或是戴套。其他人沒有義務幫忙,覺得 10/18 12:15
47F:→ yuusnow: 孩子可憐或者被要求而心軟或者被親情道德綁架法律救不了 10/18 12:16
48F:→ yuusnow: 現在的問題是女方覺得有利可圖不願放棄,男方就是做好準 10/18 12:17
49F:→ yuusnow: 備將來付小孩扶養費,數額建議該地生活平均消費的一半 10/18 12:18
50F:→ yuusnow: 多了沒有,鬧事就報警,但要是怕被鬧大想私下處理而願意 10/18 12:20
51F:→ yuusnow: 受制於面子進而付出更多,那不是法律能解決的。 10/18 12:21
52F:→ yuusnow: 簡單說,男方冷處理並且不留情,講清楚只會付扶養費多了 10/18 12:21
53F:→ yuusnow: 沒有,做好準備將來就是扶養小孩,女方不想上班那是她的 10/18 12:23
54F:→ yuusnow: 事,男方只要對小孩(生出來後)負責。 10/18 12:25
55F:→ yuusnow: 現在就是冷處理、報警,若堅持要生,生下來也可以先不用 10/18 12:25
56F:→ yuusnow: 管,也不須扶養,吃飯睡覺等她告扶養再說。 10/18 12:27
57F:→ yuusnow: 話說你自己說的話你都不覺得打臉? "沒人想要孩子,女方這 10/18 12:31
58F:→ yuusnow: 邊也是不要的" 那這篇文章到底? 是"女方的家人"不想要吧 10/18 12:32
59F:推 mion106: 對不起,是女方家人也不要,不好意思,不想讓事情演變得 10/18 12:38
60F:→ mion106: 越來越複雜,之後不再回應了,廢除感謝E大回應,感謝各 10/18 12:38
61F:→ mion106: 位網友回應有用的訊息,謝謝喔 10/18 12:38
62F:→ mion106: 是非常感謝E大,打錯字,抱歉 10/18 12:39
63F:→ shelley0628: 看著逼迫丶自私丶社會問題等文字,覺得你們抱持著有 10/18 13:34
64F:→ shelley0628: 錢與否做為評判人的價值觀去評價他人的人生丶價值丶 10/18 13:34
65F:→ shelley0628: 生命!我覺得從原發文到推文覺得女方沒錢就沒生存價值 10/18 13:34
66F:→ shelley0628: ,沒生存價值的人生下來的生命就會引發社會問題的這 10/18 13:34
67F:→ shelley0628: 樣想法才會引發社會問題~ 10/18 13:34
68F:→ iscu: 這種文章其實還蠻常出現的 每次都是被砲轟~ 10/19 00:42
69F:推 tbes: 生下來先驗個DNA吧? 10/19 07:32
70F:→ m06: 我看到的也是除了女方本人的雙方家人都很自私 XD 10/23 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