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yanben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在fb暱名罵人爛店
時間Sun Sep 5 06:06:03 2021
事實經過:
我要訂一間旅遊相關的店,
過程中,
老闆Messenger的態度還好,
但老闆電話溝通態度很差
我沒有電話錄音
我一氣之下,
就去靠北XX的粉絲團,
說這間店溝通態度很差,
是“溝通態度很差的爛店”
我有碼掉店名
例如墾丁福華飯店
我寫“墾丁福X飯店”
沒打出全名,
但是下面的留言豆都猜的出我是說那一間
問題:
現在好像對方知道了要告我
請問這樣會被告的成嗎
我有查他的google評論
最少5篇一星評論都說他溝通態度很差了
這樣能證明我不是亂說的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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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aipoo: 很多話心裡知道就好,不要去就好,講出來就是自己找麻煩了 09/05 06:48
2F:→ celtics1997: @taipoo 錢奴不懂只會講廢話 09/05 14:37
3F:→ celtics1997: @taipoo錢奴的幻想愛情故事 09/05 14:38
4F:→ celtics1997: (與 中天主播 小湯圓) 09/05 14:38
7F:→ raphael1994: 樓上二位到底什麼恩怨 09/05 16:49
8F:推 vykxtoz: 親身經驗且客觀評論,沒有加油添醋、情緒字眼,都屬言論 09/05 18:57
9F:→ vykxtoz: 自由~你去搜尋關鍵字應該能找到很多律師網站解說 09/05 18:57
10F:→ celtics1997: 我是@taipoo錢奴天子的丞相 09/05 22:40
11F:→ Pharmarette: 親身經歷並有客觀評論就沒問題 09/07 09:27
12F:→ Pharmarette: 沒錄音檔這點比較可惜 09/07 09:31
13F:→ Pharmarette: 上偵查庭實話實說就好 09/07 09:32
14F:→ Pharmarette: 看檢察官心情 09/07 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