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yle05 (style05)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不符合法扶資歷是不是只能放棄?
時間Thu Aug 5 02:02:15 2021
事實經過:
因為公司很愛用自己發明的算式來少算薪水,所以跟公司鬧翻了,開始查公司哪邊違法
發現公司很多違法的地方,低於最低工資,加班費沒給,沒有休息時間,國定假日沒加倍或補
假,高薪低報,休息日沒加班費
然後出勤紀錄月中要我們一次簽完到月底交回
仔細一算,違法的地方,要討的金額20萬以上(做了三年半)
問題:
1.公司鬧翻時說我們有休息時間不計薪,但以前都沒講過,而我們實際上都是待命狀態,有人
來還是得服務
我因為被介紹進來沒仔細看合約書就簽了,但有拍到全部合約書(部分填完的時候,趁他
暫離時拍的),最近才看...
上面寫說休息時間拆成5~10分鐘,固定分配到每小時末,這樣違法嗎?
因為法條有寫說可以調配?
那我還沒鬧翻前有問過對方薪資怎麼計算
他有回答他們自己的算式,其中有寫到每天10小時計算(我們是10小時),這樣證據會很薄
弱?
2.如果資歷在300萬以上,不能請法扶是不是只能放棄,怕打到二審又輸掉,律師費賠快15萬
又耗費精力...
3.可以用高薪低報然後刑事附帶民事討全部嗎?這樣可以不用寫書狀請律師嗎?
4.如果最後沒請律師,想告民事噁心一下對方的話,自己寫書狀白話文可以嗎?怕被法官退回
我可能沒法像網路上範例寫的這麼正式,公文用語不會...QQ
5.出勤紀錄這樣違法嗎?我會不會有事?我有證據他們要我月中就一次寫到月底~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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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tyle05 (49.158.40.147 臺灣), 08/05/2021 02:06:22
1F:推 taipoo: 你可以自己寫狀書提告就可以了,網路上範例很多,慢慢查詢 08/05 02:15
事實和理由那邊可能沒法向範例那樣緣什麼什麼,惟什麼什麼,那種公文用語不太會
我可能只能像現在這樣平鋪直敘發生什麼事~~
※ 編輯: style05 (49.158.40.147 臺灣), 08/05/2021 02:21:31
2F:→ CCWck: 先找勞工局,不急著上法院 08/05 03:42
3F:→ style05: 金額比較大,感覺調解應該會失敗? 08/05 07:17
6F:→ celtics1997: @taipoo錢奴的範例 08/05 08:10
7F:推 KKyosuke: 有三百萬以上的資力不肯出律師費那就自找的啊.. 08/05 11:51
8F:→ KKyosuke: 我只能說沒有律師的話書狀跟法庭上攻防很容易出包 08/05 11:52
9F:→ style05: 不好意思,雖然大部分是繼承來的,但也沒習慣大手大腳的 08/05 20:04
10F:→ style05: 花,總要考慮如果打完二審,律師費花了十五萬以上,還拿 08/05 20:04
11F:→ style05: 不到半毛錢的後果~ 08/05 20:04
12F:推 Yyyyyy: 律師費通常一個審級不是5萬左右嗎? 08/05 20:08
13F:→ style05: 我問都是7萬 8萬起跳耶 08/05 20:22
14F:→ dices: 律師現在剩五萬了嗎…. 08/05 21:21
15F:推 cherrywo: 多跑幾家有機會問到4萬的 08/05 22:34
16F:→ jacvky: 7~8萬的你是問到比較大的事務所 08/09 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