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sa68 (vivia)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煞停後被撞
時間Sun Aug 1 20:06:15 2021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21.6.26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汽車,對方機車
過一個無號誌路口,我方已過一半,而煞停,對方機車車速很快,無煞車直接撞到我車的
右前方向燈位置,而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筆錄,未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雙方都只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方由南至北方向,對方機車由西向東方向,初判是我方未禮讓直行車,對方未注意車前
狀況,但過路口我方行車不快,而對方車速很快,而無煞停直接撞我的右方方向燈部份,
非我汽車去撞機車。
第一輛汽車可以證明機車車速很快。我是連著第二輛車,
六、問題:
重點:對方受傷當下都有關心,而到目前已無聯繫。對方不接電話了,那目前我想去做鑑
定,畢竟,路口我都過去一半了,對方機車再遠方應該都要看到第一部車就要慢下來了,
我是看到有兩部機車要衝過來,我想我汽車應該是會過去的,而孰不知一台機車沒停下來
。一個阿伯,受傷擦傷和挫傷,無開刀。
那
調解部份應該是由我方提出是嗎?如果雙方調解金額談不合,過失傷害賠多少給國家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139.6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ttLifeLaw/M.1627819578.A.F20.html
※ 編輯: lisa68 (49.217.139.62 臺灣), 08/01/2021 20:18:37
1F:推 d8613518: 兩邊不都是直行車?還是你有要轉彎? 08/01 20:54
2F:推 taipoo: 看敘述,我覺得你煞停錯在先,為什麼不直接通過呢 08/01 21:26
4F:推 d8613518: 這樣就蠻清楚了。直說吧,你應該吃7成,對方3成,至於 08/01 21:35
5F:→ d8613518: 對方車速,除非非常嚴重超速,否則沒多大影響。 08/01 21:35
6F:→ lisa68: 我的初判部份是未依規定讓車,但我覺的是那個阿伯如果不騎 08/01 21:36
7F:→ lisa68: 那麼快 08/01 21:36
8F:→ d8613518: 對方如果不肯接電話,其實調解應該也沒用。不過你可以 08/01 21:36
9F:→ d8613518: 申請一下,展現自己有誠意和解。 08/01 21:36
10F:→ lisa68: 機車停下來,就不會發生車禍了 08/01 21:37
11F:→ d8613518: 直行車有路權,因為對方騎太快所以沒法注意到車前狀況, 08/01 21:38
12F:→ d8613518: 所以吃3成。 08/01 21:38
13F:→ d8613518: 過失傷害,一般是1-3個月,易科罰金就是3-9萬元 08/01 21:39
14F:→ lisa68: 感謝以上的建言 08/01 21:40
15F:→ d8613518: 這種案子,到檢察官那邊會問一次是否和解,進法院時好 08/01 21:41
16F:→ d8613518: 像還會問一次。所以到時還是有機會和解 08/01 21:41
17F:推 iscu: 除非獅子大開口 不然多跑幾次調解跟法院就會想和解了 08/01 22:28
18F:→ aqwe: 平常習慣黏著人家屁股走 不停看聽 出事了 還自以為沒事 08/02 07:15
19F:推 KKyosuke: 這種路就是你要先確認有路權的主幹道沒車才能過 這無解 08/02 09:14
20F:→ toyamaka: 這做鑑定還是一樣,路權就攤在那裡 08/02 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