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lyrainbow (ㄚ西西)
看板PttLifeLaw
標題[消費] 贈品的保固義務?
時間Mon May 24 09:20:43 2021
購買商品A 活動期間內贈與商品B
B不需再附加購費 直接買A送B
這種情況下 若A商品有兩年保固
B商品是否也可以主張兩年保固呢?
這屬不屬於民法414所指之「有負擔之贈與」
我GOOGLE到蘋果日報有一篇報導
是台北市消保官說贈品亦屬「買賣內容之一」、「約定給付」的一種 須予保固
但我致電1950消保專線 彰化縣的消保單位接線員
告知我贈品就是送的 沒有保固
請問哪一種才是對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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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Kyosuke: 除非有額外約定,否則贈品要有保固啊 05/24 10:10
2F:→ KKyosuke: 不然我打廣告買xx送i phone然後最後送的是壞掉的殼這樣 05/24 10:11
3F:→ KKyosuke: 難道可以嗎 05/24 10:11
4F:→ iscu: 保固年限看商品各自的保固,總不能買硬碟保固五年 送的蔥也要 05/24 11:18
5F:→ sindyevil: 我的經驗是買手機(保固一年或兩年)送行動電源(半年 05/24 12:53
6F:→ sindyevil: ),如果買方有講清楚贈品保固期短或無保固也是OK. 05/24 12:54
7F:→ iscu: 現在東西也都是原廠保固.. 壞了找賣方做啥 05/24 17:16
8F:→ Henghengpig: 看出廠日期啊 05/25 09:00
9F:→ sindyevil: 有的商品出廠日期到實際販售交付日期差距太大 05/25 09:58
10F:→ sindyevil: 所以還是要以實際交付日期計算會比較公平 05/25 09:59
11F:推 taoist9999: 民法第 411 條 (瑕疵擔保責任) 05/25 10:12
12F:→ taoist9999: 贈與之物或權利如有瑕疵,贈與人不負擔保責任。但贈 05/25 10:12
13F:→ taoist9999: 與人故意不告知其瑕疵或保證其無瑕疵者,對於受贈人 05/25 10:12
14F:→ taoist9999: 因瑕疵所生之損害,負賠償之義務。 05/25 10:12
15F:推 taoist9999: 依民法第411條規定,贈與之物,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 05/25 10:14
16F:→ taoist9999: 另有訂定外,否則原則上贈與人並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05/25 10:14
17F:推 KKyosuke: 那是贈與 但買X送X這種銷售手法如果解釋成合約的一部分 05/25 11:18
18F:→ KKyosuke: 就不一樣了.. 05/25 11:18
19F:→ KKyosuke: "送X"可以解釋成合約的條件 很多消費者就衝著贈品買的 05/25 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