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chch (渡船人)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繼承] 假設性問題
時間Tue Mar 30 12:33:12 2021
今天看到一則中國大陸的新聞
https://news.ebc.net.tw/news/world/254857?fbclid=IwAR02suwrjwlx2zx6AP33DXD2Tey
LkBB4nwt5gYR5nI4-f72qeOfeRdZ2VBg
https://i.imgur.com/LN9Oxsv.jpg
看到財產兩個字我突然想到,對喔
遺產
假設被抱錯的死者本身因為自己能力賺到大筆財產
死者也來不及立遺囑
在死前發現父母另有他人
而死者未婚沒有小孩
請問遺產應該屬原生父母還是養他28年的父母
死前知道這消息真的很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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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37.22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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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chch (101.12.37.227 臺灣), 03/30/2021 12:33:57
1F:推 cka: 台灣應該是以法律上的父母繼承財產 03/30 12:57
2F:→ jacvky: 中國法律怎麼規定不清楚,台灣就是養父母 03/30 13:18
3F:推 chinaeatshit: 可是案例是抱錯小孩 台灣的收養法23條應該不適用 03/30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