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pplejuice64 (高掛天空)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共用物品均分問題
時間Tue Feb 23 21:47:51 2021
事實經過:
三名室友合租一間屋子,原本說居住4年,經過房東同意共同買了一個20000元
的微波爐放置在共用空間。過了兩年的有一天,a室友要去外國留學,不再居住於該屋子
,但是三人都想要微波爐,卻不知如何平分。
問題:
當初是平分三個人各出三分之一,但是a室友快要出國了,也很想保留微波爐,話
雖如此bc室友也想要這台微波爐。
想請問a室友拿走微波爐的話需要支付bc多少錢?
還是bc保留微波爐的話a室友應該拿到多少錢?
如果三人為了微波爐的使用權吵架,都想要微波爐的話該讓誰拿走?
需要考慮折損嗎?
假設bc因為不想額外給錢或是什麼理由提議說要丟掉微波爐a想保留的話該如何處置?
大家都不想吃虧的情況下如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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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pplejuice64 (42.72.205.198 臺灣), 02/23/2021 21:49:18
※ 編輯: applejuice64 (42.72.205.198 臺灣), 02/23/2021 21:50:02
1F:推 NaTaO3: 賣掉 分錢02/23 22:10
聽起來很公平 想請問有法源依據嗎?
※ 編輯: applejuice64 (42.72.205.198 臺灣), 02/23/2021 22:51:52
2F:推 tks9527: 三人各自寫下願意給另外二位的補償金額,然後下好離手。 02/23 23:01
3F:→ tks9527: 贏的付錢,輸的分錢。 02/23 23:01
4F:→ iscu: 直接競標不就好了...看誰願意出比較多錢 02/23 23:27
5F:→ iscu: 談不攏就三等份吧 02/23 23:28
6F:→ sindyevil: 如果公開拍賣就不用考慮折損,讓市場決定價格. 02/24 09:02
7F:→ sindyevil: 如果覺得價損不合,就三方坐下來討論要給多少才願意讓出 02/24 09:02
8F:→ sindyevil: 所有權,如果不想立書面,至少用網銀轉帳(電匯)+註明理由 02/24 09:04
9F:→ sindyevil: 到對方帳戶內,降低以後嘴的風險. 02/24 09:04
10F:→ taoist9999: 一樓講的方式不錯。 02/24 10:08
11F:→ taoist9999: 建議立個書面協議書,上面也有領款簽收及微波爐簽收 02/24 10:10
12F:→ taoist9999: 。 02/24 10:10
13F:推 KKyosuke: 我比較好奇都要出國了a要微波爐想幹嘛 02/24 18:25
14F:→ chinaeatshit: 當初有出錢 想拿一點回來吧 02/25 11:34
15F:→ a9301040: 全部都賣掉平分就好了,不過清算價值一定很低 02/26 08:21
16F:推 KHlawtel: 內部標售,微波爐大家要的就三人從一百開始出價,最小 02/26 08:35
17F:→ KHlawtel: 單位十元,出價最高者得微波爐,價金三人均分 02/26 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