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ketutsau (po)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過5個月後被告
時間Fri Jan 8 17:32:36 2021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9年7月18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當下看起來無傷,無叫救護車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有第三人及財損
五、事實經過:
109年7月18日我方開車,綠燈後起步右轉。對方騎摩托車直撞右後輪葉子板
我方下車察看時,對方及摩托車都站立,沒多久就放倒在地上
交談時說你也沒受傷,機車也老舊。給你1千就這樣算了。對方說這樣就想打發我??
談不攏後我方就報警,警察到後詢問有無要叫救護車,對方說不用
然後填寫事故登記聯單,對方拿到後就騎走了。想說就小事也都報警了,對方也沒受傷
之後就漸漸忘記這件事了
109年12月30日,接到派出所來電,說對方提出過失傷害,要請我去做筆錄
去做完筆錄後,就跟保險公司申請出險,以及請警察申請調解
警察說這調解申請後都超過6個月了,說不需要
等開庭前會有法院調解庭,到時再行調解即可
六、問題:
請問這會自動有調解庭嗎?對方如果拿出診斷證明,怎連結到該車禍造成呢?
我車子有受傷,需先估價,到時調解庭時提出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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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u0713: 建議誠心和解,二三萬內都馬上答應 01/08 18:03
沒申請調解,直接快6月告刑事
2F:推 km0220: 申請鑑定,主張對方右側超車,如果同車道後車應讓前車, 01/08 18:56
因為當初都沒事,對方也沒怎樣,也沒送救護車。拿聯單而已,沒申請鑑定
現在還可以申請鑑定嗎?
3F:→ km0220: 應屬於前後關係並無轉彎車讓直行(這幾條道交條例都有)。 01/08 18:56
4F:→ km0220: 肇則如果對方100%你才有機會無痛沒事。 01/08 18:56
5F:→ km0220: 還有你當初有把行車紀錄器保存嗎? 01/08 18:56
有給警察。自己沒保留,因為當時根本沒怎樣,沒想到會被告
6F:推 km0220: 道路安全規則94條。 01/08 19:08
7F:→ km0220: 交通部98年7月3日交路字第0980040138號書函 01/08 19:08
8F:推 chinaeatshit: 應該有初判表吧 而且對方是告你過失傷害 先解決刑事 01/08 19:38
我沒申請耶。現在申請來得及嗎?
9F:→ chinaeatshit: 再來煩腦你後面自己的民事吧 01/08 19:38
10F:→ chinaeatshit: 如果你連初判表都沒申請 就真的牌都在對方身上了 建 01/08 19:40
11F:→ chinaeatshit: 議和解省事 01/08 19:40
12F:→ zong780405: 初判表線上申請就好,或者去警察局拿 01/08 21:06
13F:推 lu0713: 你沒傷,他有傷。你要優先處理的是刑事責任,民事問題相對 01/08 23:15
14F:→ lu0713: 不重要。 01/08 23:15
像這種事發時人沒倒,外表看起來都正常,叫救護車也不要
結果過5個多月再來提告過失傷害,檢察官會受理嗎?目前不知診斷證明寫什麼
15F:→ km0220: 我覺得現在直接申請付費鑑定比初判有用。 01/09 02:25
16F:→ km0220: 筆錄記得說對方右側超車未留有安全距離導致後車撞前車。 01/09 02:45
※ 編輯: liketutsau (111.254.16.80 臺灣), 01/09/2021 15:06:45
17F:→ VL1003: 花錢當繳學費吧... 診斷證明很簡單就能拿到的,挫傷也算阿 01/11 07:03
18F:→ VL1003: 然後檢察官受不受理,只要對方有拿診斷書然後在六個月內提 01/11 07:05
19F:→ VL1003: 告,當然都會受理阿,差別在於之後車鑑結果如果被告是無肇 01/11 07:05
20F:→ VL1003: 責就可能被不起訴,而有肇責就一定會起訴。 01/11 07:06
像這種起訴如果被判,一般都是幾個月呢?這有機會直接判緩刑嗎?
當下應該照他相的,車子沒倒,人都站著,也不叫救護車,看不出哪裡受傷
※ 編輯: liketutsau (114.47.181.136 臺灣), 01/11/2021 11:44:47
21F:→ km0220: 緩刑條件通常都是與被害人和解。沒和解沒緩刑 01/11 12:32
恩恩~明白。謝謝。
※ 編輯: liketutsau (114.47.181.136 臺灣), 01/11/2021 12:5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