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kiko (*小菜蟲*)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傘被偷和解問題
時間Fri Oct 23 21:50:18 2020
事實經過:
前天去運動時雨傘被偷,
今天去報警,因為該竊賊是常客而且還在現場,所以很快警察就抓到人了
但對方說她是不小心拿錯傘,去便利商店繳費後因為不知道自己拿錯
所以沒看到自己的傘,就在便利商店買了一把新的回去
然後警察又再去該便利商店,但傘不見了,也沒監視器,東西也拿不回來
其實我不是很相信對方拿傘收傘從頭到尾都沒發現拿錯
而且監視器畫面也有整理傘的動作
個人是覺得拿我的傘去便利商店方便她買新傘,然後把我的傘丟掉可能性還比較大
但是沒有證據
我東西被偷過太多次,想說這次不要姑息,想讓小偷有前科-.-
可是她這理由,感覺好像也拿她沒轍了????
這樣是不是只能和解了呢?
問題:
1.和解條件要怎麼談呢?
傘是約500元價值,但是是限量的QQ
而且我還花很多時間去做筆錄,警察還說之後要去法院
我能把請假工資、車馬費等等的加進去請她賠償嗎?
2.警察說和解後還是要去法院一趟,不過工作性質請假很麻煩,年末又很忙
而且好像很遠...請問一定得出席嗎?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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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onrisalsh: 和解—民事 10/24 01:12
2F:→ songzhen: 民事要加上折舊 車馬費什麼的就別想太多了 告人也是有 10/24 06:31
3F:→ songzhen: 成本的 除非對方選擇跟你和解 那你們可以自己談一個價 10/24 06:31
4F:→ songzhen: 格 10/24 06:31
5F:→ a9301040: 談一個價和解 10/24 09:05
6F:推 dawson0406: 獅子大開口,千萬不要客氣 10/24 10:50
7F:→ Takiko: 謝謝各位板友 對方找我和解後又突然說有證據可以證明清白 10/25 20:05
8F:→ Takiko: 又不願和解 我也不知道我今天去幹嘛的...浪費時間 10/25 20:05
9F:→ Takiko: 對方說他後來有買新傘就是證明 反正就上法院解決好了-.- 10/25 20:07
10F:推 RiTaYin: 對方買新傘跟偷你的傘無直接相關吧 跟證明清白 10/26 10:32
11F:→ Takiko: 對啊 她強調她有買傘 表示她不是想偷我的傘而故意拿取 10/26 11:53
12F:→ Takiko: 無法溝通她也沒有要賠我的意思 說我的傘不見了她也沒辦法 10/26 11:54
13F:→ Takiko: 只能跟著跑法院了ˊ_ˋ 10/26 11:55
14F:→ sindyevil: 有他拿傘且離開現場的事情就不要管後面的證據 10/26 13:22
15F:→ sindyevil: 要不要和解看你自己,但是交通費那些沒有辦法處理喔 10/26 13:23
16F:→ Takiko: 好的!我知道了~那想再請問我需要去請店家保留監視器影像嗎 10/26 16:42
17F:→ Takiko: 因為不知道之後法院審理要等到何時,監視器畫面會被洗掉 10/26 16:43
18F:→ Takiko: 還是這部分警方會去蒐證?原告不用再提供證據了呢?謝謝 10/26 16:44
19F:→ sindyevil: 要請店家備份,這部分要跟店家談,人家沒有義務要配合你 10/27 11:26
20F:→ sindyevil: 私人, 請好好商談. 10/27 11:26
21F:→ RiTaYin: 未經同意拿取就是偷,跟店家好好說明,請店家幫忙提供影 10/27 14:21
22F:推 RiTaYin: 先跟店家說,如果店家不方便,再請警方協助調閱 10/27 14:24
23F:→ Takiko: 謝謝樓上兩位板友,我會再去詢問店家看看的~~ 10/27 22:39
24F:推 tbes: 遇到這種千萬不要客氣!!! 10/28 16:40
25F:推 iuirigi: 那他原本的傘也有要放的動作吧 如果根本沒有 後面都多的 11/01 02:35
26F:推 iuirigi: 另外 偷竊為非告訴乃論之罪 最後還是要跑完程序阿 11/01 02:39